法定权,是指个人通过组织中正式层级结构中的职位所获得的权力,即岗位职权。这种权力是岗位固有的,与任职者无关,巴纳德提出了“漠不关心地带”的概念,有助于理解法定权。所谓漠不关心地带,是指下属愿意听从指示的范围。若领导者的要求指示在该地带内,则员工会服从;若不在,则员工可能会听从也可能会拒绝。
心理学家弗兰奇和璃文等人提出、构成领导影响力的基础按其来源不同,可分为两大类,共五种。
(1)强制权,即一个人操纵惩罚手段的能力。这是基于人的恐惧的权力。当人们认识到违背上司的行为、态度或指示的结果是受到惩罚(如降职、开除等),强制权才能发挥其效能。
(2)奖励权,与强制权相对,是指一个人拥有的给予他人奖赏、报酬的能力。人们意识到服从上司的意愿就会带来积极的奖励,包括精神的(如表扬、晋升等)和物质的(如加薪、分房等)。
(3)法定权
(4)专长权,是指由于具有他人认可和佩服的专长、技能、知识而产生的权力。通常下属更愿意遵从和支持行家的领导。
(5)参照权,是指由于具有令他人敬仰、喜欢的人格特质、魅力面产生的权力。下属出于对领导者的崇拜及希望自己成为他那样的人,而愿意接受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