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减轻处罚
法律术语
法定减轻处罚,“酌定减轻处罚”的对称。是指刑法明文规定对于犯罪分子适用的减轻处罚。减轻处罚的一种。适用法定减轻处罚,必须以刑法明文规定的从宽量刑情节中的减轻处罚情节为依据。以适用范围为标准,法定减轻处罚可以划分为法定一般减轻与法定特别减轻两种。以审判人员有无自由裁量权为标准,法定减轻处罚又可以分为法定绝对减轻与法定相对减轻两种。
法定特别加重,“法定一般加重”的对称。是指刑法分则或者其他特别刑法中规定的对于某些特定犯罪适用的加重处罚法定加重处罚的一种。以适用范围为标准划分的法定加重处罚的一种类型。法定特别加重与法定一般加重不同。前者由刑法分则或其他特别刑法规定,适用于某些特定的犯罪分子。后者由刑法总则规定,适用于一切犯罪。中国刑法分则中没有加重处罚的规定,特别刑法中有加重处罚的规定。《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务教人员的决定》中规定,劳教人员、劳改罪犯对检举人、被害人和有关的荀法工作人员以及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干部、群众行凶报复的,按照其所犯罪行的法律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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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6-27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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