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袍
人民法院重要制服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袍简称法袍,是人民法院“2000式审判服”中重要制服,它的设计是散袖口式长袍,黑色代表庄重和严肃;红色前襟配有装饰性金黄色领扣,与国旗的配色一致,体现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简介
西方国家头戴假发、身披法袍的法官形象明显渲染着一种类似于神职人员的神圣色彩和“法权神授”的权威感。诚然,身披法官袍的法官可以给人一种超然于世俗的距离感和神秘感,而这种必要的距离感和神秘感显然有助于强化司法审判权的独特性、权威性和神圣性。因而,法官袍其实并不是一种单纯的司法符号,更像是一种内涵丰富的司法隐喻。
一言以蔽之,庄重的法官袍完全符合司法审判这一特定领域独特的职业审美标准,能够充分衬托出新时期中国职业法官公正司法的文明形象。
沿革
中国新式法官服的特点是取消肩章和大沿帽,采用法官袍和西服式制服佩戴胸徽两种款式。在我看来,法官审判制服堪称最形象、最独特、最直观和最具隐喻色彩的司法符号。中国法官制服的演变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司法理念的嬗变和司法文化的更新,中国法官的形象正在变得更加文明和成熟,中国司法审判制度也正在静悄悄地走向完善、开放和权威。
中国法官在审判活动中统一着制式服装始于1984年,此后数次换装虽在式样上有所变化,但一直沿袭了肩章和大沿帽等军事色彩较浓的装饰,与军警制服颇为类似。可以说,传统法官制服积淀了一种对革命、斗争、武力、制裁等的情结,是为特定历史背景下塑造人民法院作为“专政机关”的特殊形象服务的。由于受革命战争年代形成的思维定势和阶级斗争年代占支配地位的主流意识形态的负面影响,法院被天经地义地当作“刀把子”,被理所当然地界定为带有准军事色彩的“专政机关”。此外,每年都有许多复员军人被安置在法院工作,刚脱下军装又穿上制服,刚摘下军帽又戴上了大沿帽,这既在一定程度上迎合了军人型法官心中颇为眷恋的“军人情结”,同时也容易在无意之中强化法院本不应有的军事色彩,反而淡化了法院自身的独特性,并且容易给普通老百姓造成法院是准军事化管理的机关、审判活动是准军事性活动的严重错觉。
其实,司法和军事是性质迥异的两种活动和界域分明的两个领域。如果说军人是国家主权的守护神,军事力量的强弱关涉国家领土的完整和国家主权的尊严,那么法官则堪称是社会正义的守护神,司法公正被公认为是实现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可见,现代司法的逻辑和理念是以和平年代及和平环境的存在为前提和条件的,是为解决社会纠纷进而实现保障人权的主旨服务的。从本质上讲,作为有别于初民社会同态复仇之类野蛮方式的现代公权力救济手段的司法,它与军事的暴力属性和战争逻辑无涉,法官与军官是性质迥异的两种角色和界域分明的两类职业,法官显然属于典型的国家文职官员。过于凸显和渲染法官制服的军事色彩,显然有悖于现代司法的理念和逻辑,混淆了法官与军警之间重要的角色差异,遮蔽了法官作为正义守护神的“庐山真面目”。法官服饰虽然只是一个外在的司法符号,却能折射出这种符号所蕴含的司法理念和司法文化。之所以长期沿袭以肩章和大沿帽为主要标志的传统制服,不能不说是与我国传统司法理念的不完善和现代司法文化资源的匮乏有内在的渊源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讲,新式法官制服尤其是法官袍的出台其实是认真检讨和反省传统司法文化,对从前的司法理念进行拨乱反正的产物和成果。“2000式审判服”的正式亮相表明中国在积极建构与国际司法文明相适应的新型司法文化方面终于有了重大进展。
僧侣穿僧衣,军人着军服,法官披法袍。可以说,不同的服饰界定了不同的职业属性,更张扬了一种超越于职业范畴的鲜明的内心信仰。但愿身披法官袍的中国法官能真正意识到自己已是正义的化身,要用自己的良心、理性和智慧捍卫法律的尊严。
区别
法官袍与寻常人所穿服装大有差异,它是由国家统一制作、配发给有一定身份、从事特定职业之人。法官袍主要体现的不是国家对法官的福利待遇,而主要是表征法官的职业地位与常人不同。从袍的涵义看,袍就是用衣把人包起来。法官袍就是国家用黑色的袍子把法官包起来。从其实质层面透视是国家希望法官所处的环境相对封闭,不与案件当事人在庭外接触,与其他不应接触的人也保持一定的距离。
距离可以产生权威,距离也可促进公正。法院有许多的生效判决难以执行,这和法官与一方当事人过于亲密接触,导致另一方当事人的反感不无关系。国家配置给法官黑袍,希望他能认真执行有关回避的规定,既要远离原告,又要等距离地远离被告。法官虽是世俗之人,当他披上法官袍之后,就应与世俗世界保持一定的距离,国家希望能用法官袍来束住法官那颗勃勃跳动向往尘世的心。
使用
人民法院的法官配备法官袍,其他人员在任何场合不得穿着法官袍。法官袍应当妥善保管,保持整洁。
法官在下列场合应当穿着法官袍
(一)审判法庭开庭审判案件;
(二)出席法官任命或者授予法官等级仪式。
法官在下列场合可以穿着法官袍
(一)出席重大外事活动;
(二)出席重大法律纪念、庆典活动。
作用
在黑袍营造的封闭环境里,法官是独立的。他不受外界的侵扰,只有独立的法官,才能实现独立思维,独立裁判,最终实现公正正义。身着黑袍的法官,既独立于行政上的领导又独立于业务上的领导,既独立于上级法院的法官,又独立于同级法院的法官。只有法官独立才能实现公正裁判,如果发生冤假错案,让其承担法律责任才有其理性的基础。黑袍裹住的不仅是法官的肉体,它更重要的是要铸造一颗对虔诚的心。
法官是法律之下的法官,除了法律他别无主人。法官之袍能培育法官独立的人格,陶冶其法律理论与法治信仰,最终实现公正裁判。
从心理学理论看,黑色代表凝重、理性、沉郁,它与红色的奔放、热情、冲动相对应,审判更多的依靠理性 非依赖于激情,黑袍有助于陶冶法官理性的情怀,培养理性珠心态,法官在裁判时必须时刻警惕激情对理性的冲击,偏见与成见对公平正义的侵蚀,他必须用平常心去酌情酌理,他的思维必须同时符合法律要求与逻辑规范,是建立在证据基础上的法律思维与逻辑思维的统一,他要严密推理,小心求证,正如培根所说:“为法官者应当学问多于机智,尊严多于一般的欢心,谨慎超于自信。”
法官袍是法官的仪表它不仅反映法官的职业特点,更反应他的兴趣、爱好与文化品位。湘潭大学胡旭晟博士认为:法官袍与硕士、博士服最为接近,具有较高的文化品位。法官袍意味着文明、和平、冷静,它要求身着法官袍者应具有丰富的知识、高深的情操,以及对法治的坚定信仰,同时更要求法官对社会、民众一种终极的人文关怀。同时它预示着今后法官职业门槛的不断提高,不是任何人都能身着此袍潇洒走一回的。不信请看当今西文国家法官大多拥有唬人头衔的学历与高深知识。黑袍既代表知识更表征经验,法官审理的对象是人之钱财、人之生死,审理过程是迷津重重,他需析疑解难,审理的结果事关国运民心。
法官审判无小事,他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没有经验和睿智是难以做到公正裁判,这也是法官制服由军警式改为法袍的深层原因之一。这就要求改革法官来源渠道,推进法官的职业化建设。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9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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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简介
沿革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