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大辞典》是一部由曾庆敏主编的法学工具书,由上海辞书出版社1991年出版,共收词目10837条,包括法理、宪法、行政法、刑法、民商法、婚姻法、经济法、劳动法、诉讼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海商法、
犯罪侦查学、侦查语言学、法医学、司法精神病学、中国法律史、罗马法等。
简介
1991年,当我们受
上海辞书出版社的邀请承担本辞典的编纂工作时,首先感到重任难当,继而又感到是不容推辞的责任。
感到难,是因为编纂辞典是研究概念的特殊表现形式。它对词目的选收和释文的撰写都有特殊的要求,大型专科辞典的要求更高。词目既要收得广、全、细,又要避免琐碎;释文既要写得深入,知识丰富,又要区别于论文、专著。这样做绝非易事。
感到义不容辞,是因为我国正处于法制建设蓬勃发展的时期,读者很需要有得力的工具书帮助他们正确理解法学上的各种词语,以便于知法、守法、执法,开展法学研究和法制教育,促使法制建设健康发展。作为长期从事教学和研究的法学工作者,当尽其所能作出自己的奉献。
我们力求向读者介绍符合中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观念。为此,我们在给予读者有关古今中外的法律、法学知识的同时,尤其注重以当代中国人应有的立场来阐述法律、法学。这些立场就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全书的指导思想,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坚持维护社会主义祖国的主权和利益。
注重释义的科学性,是我们在编纂工作中遵循的另一项重要原则。通常认为大多数人认同的观点就应该是正确的,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又未必如此。因此我们对某些词目的解释并不以流行的观点作为依据,而是力求忠实于事物的本来面目,从深层次介绍它的真实内涵。但是,也不排斥不同的观点,而是将它们作为一种知识和线索一并介绍给读者,以便活跃思想,判断是非。
作为工具书,知识性是读者极为重视的。因此,我们把注重知识性也作为编纂工作的重要原则。尽管近年来法制建设发展极快,要及时修改释文难度是很大的,而我们仍力求使辞典的知识与法制发展进程同步,反映我国法制建设的最新成就。但是,由于出版工作的困难,我们所用的资料一般以1997年底前发表的为限。
为了保证本辞典的质量,
上海辞书出版社特成立《法学大辞典》编纂处。他们对全书从观点、内容以至体例、资料做了大量细致入微的工作。如果本辞典能为广大读者认可,应该说是作者和上海辞书出版社共同努力的结果。
社会在进步,法制在发展,因而知识无穷尽,学术无巅峰,真理需不断探索。虽然我们作了很大的努力,但我们的知识和学术水平有限,全书有所不足在所难免,恳请学术界同仁以及广大读者指正。
特色
一、本辞典共收词目10837条.包括法理、宪法、行政法、刑法、民商法、婚姻法、经济法、劳动法、诉讼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海商法、
犯罪侦查学、侦查语言学、法医学、司法精神病学、公证和律师、中国法律史、外国法律史、罗马法、司法组织等学科中的术语、学说、学派,思想、人物、著作、机构等。
二、本辞典按词目笔画编排,书末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索引》、《词目首字汉语拼音索引》。
三、一词多义的词目,用①②③等分项解释,但以属于法学的内容为限。
四、有些条目,需要参见其他条目才能进一步了解.如果需要参见的名词在释文中已经出现,则在该名词左上角加牢符号。如果该名词在本条释文中未出现,则在释文末尾注明可参见的条目。
五、本辞典所收的外国人物、著作、组织等词日,除日本的不注日文外,一般按“名从主人”的原则附注外文.释文中提到的外国人名、地名、术语、组织等,根据需要,有的也按上述原则酌注外文。六、本辞典所用资料,一般以1997年年底前发表的为限。
编辑委员会
顾问:
[毛铎]陈盛清周梧周应德
主编:
曾庆敏副主编:
叶孝信史探径朱曾杰李启欣[杨怀英]
周枏周应德赵万一徐庆凯郭宇昭
陶正华曹建明章尚锦程辑雍傅宽芝黎学玲学科主编法理:
郭宇昭(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韩铭立(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宪法:
赵万一(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张玉敏(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婚姻法:
[杨怀英](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经济法:
黎学玲(中山大学教授)劳动法:
傅宽芝(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陶正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国际私法:
周应德(四川大学教授)侦查语言学:
吴梅筠(华西医科大学教授)司法精神病学:田寿彰(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凌永和(重庆医学院教授)公证和律师:
章立军(杭州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律史:
叶孝信(复旦大学教授)外国法律史:
李启欣(申山大学教授)罗马法:
周枏(安徽大学教授)凡例
目录
凡例
词目表
正文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侓,法规索引
词目首字汉语拼音索引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