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场祭夫》是越剧曲目。写书生林招得与富绅之女王千金自幼定亲,后因林家衰落,被逼退婚。招得春游,巧遇千金。相约赠金,夜半赴约,丫鬟被歹徒所杀,招得扑到尸上,血染衣襟,匆忙返家,门上又沾血手印。官府误捕,王春行贿,诬招得为凶犯,判罪处斩。王千金抗父命,赴法场,祭夫诉冤。,决然重审,冤狱平凡,夫妻团圆。林招得故事,渊源甚早,宋元南戏已有目录《林招得三负心》。
1957年2月该剧由
合作越剧团改编演出,改编本力图通过林招得受冤事件,暴露封建官吏贪赃枉法、草菅人命,突出了王千金不畏强暴的性格,歌颂了人民幻想中的清官
包公。
《血手印》改编本力图表现林招得受冤事件,既反映
封建婚姻制度、门第观念,折磨古代青年男女,又暴露封建官吏贪赃枉法,草菅人命迫害无辜百姓。突出王千金追求幸福生活的善良愿望和不甘屈从父命、王法的坚韧性格,并对包公这个人民幻想中的清官形象,加强其正直、刚强、智慧的性格描写,大力剔除其“神化”、迷信成份。
《血手印》改编本在1957年由原合作越剧团首演,1979年静安越剧团复演,几经加工锤炼,已成为戚毕流派代表剧目和越剧流传剧目。1995年,荣获
中国金唱片奖。此次重排这出睽违已久的传统剧目,编导等在保留原剧艺术特色的基础上,对原来公案和情爱并重的两条线进行“剪头绪、立主脑”,确立为王千金舍生取义的一条脉络。同时删去一些过场情节,增加了旦角的戏分,改变了主人公戏不记中的问题,强化了她的行为动作,以使每场戏都有含金量。在人物基调的定位上力求更合理化与人性化,避免脸谱化。总之,在文本和二度创作上,努力把握好在继承中发展,赋予传统戏以新的活力。
1917年9月11日男班梅朵阿顺班在镜花戏园演出了《林招得卖水》,后成为
绍兴文戏时期的常演剧目。
1962年又选入
上海文艺出版社编辑的《越剧丛刊》第2集。“花园相会”、“法场祭夫”的重场唱段,由中国唱片社灌制成唱片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