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检验是在刑事、民事诉讼中,法医鉴定人运用
法医学的专门知识和科学手段,对伤、残、亡的人体以及有关物证(毒品、分泌物、排泄物等)进行勘验、检查。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必要时,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进行勘验或检查。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生理状态,以对人身进行检查。
检验的内容有:①对受伤或死亡的命案现场进行实地勘验,发现并提取犯罪证据;对尸体检验,确定死亡原因和性质,推断和认定致伤工具,判定自杀、他杀或自然死亡。②活体检验,对涉及法律问题的活人进行人身检查,确定伤害情况或生理状态。③物证检验,对与案件有关的各种物品和痕迹进行检验,推断或证明真伪及与案件的关系。④文证审查,对案件具有证明意义的有关资料、文件进行审查,判定鉴定结论是否可靠。⑤医疗纠纷案件中的诊断和治疗有无错误等。法医鉴定人应将检验的经过、检验记录和检验结论写成书面文件,提交司法机关。法医检验是取得证据的重要环节,要依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