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克福条约
为结束普法战争而签订的条约
1871年5月10日法兰西共和国与德意志帝国为结束普法战争而签订的条约。
条约简介
1871年1月28日,法德签订停火协定,德方提出和约草案。2月26日 L.-A.梯也尔和O.von俾斯麦在凡尔赛签订和约草案,3月1日法国议会予以批准。不久巴黎发生革命,成立巴黎公社。梯也尔政府加紧与德国勾结,要求德军帮助镇压革命。5月10日俾斯麦和H.K.B.von毛奇等代表德国,G.-C.-J.法弗尔等代表法国在美因河畔法兰克福签订条约,结束了普法战争。条约主要内容为:①法国割让阿尔萨斯(贝尔福地区除外)和洛林东部包括梅斯要塞给德国。②上述地区居民可以选择法国国籍并保留不动产。③法国赔款50亿法郎,分3年付清,赔款付清前德军留驻巴黎和法国北部诸省。条约导致德法两国长期不和,加剧了欧洲的紧张局势。
法兰克福条约由德国与法国于1871年5月10日在法兰克福签订,结束了普法战争。条约条款非常苛刻,令战败的法国与德国结怨,引起了法国的复仇主义 (英语:French revanchism on Prussia;法语:Vengeance française contre la Prusse ) ,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的最早原因。
具体条款
法国民议会 (英语:French National Assembly;法语:Assemblée nationale française) 与德国政府签署条约,其条款如下:
两国边界最终确定:法国把阿尔萨斯省的大部分与洛林省属下的摩泽尔省割让予德国;
定下德军从某些法国地区撤出的初步方案;
规定法国付出五十亿法郎作为赔偿德国在战争所失;
承认普王威廉一世为德意志帝国皇帝;
在法国偿还所有赔款之前,她必须接受德军的占领。
同时,两国另外有以下协定:
对于在阿尔萨斯-洛林的可航行水道之使用权;
两国贸易往来;
释放双方的战俘
法国在1873年迅速偿还所有赔款;1919年战争结束后,阿尔萨斯-洛林根据凡尔赛条约归还法国。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07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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