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财产制度是以
企业法人而非自然人作为企业资产控制主体的一项法律制度,它是以企业出资者不直接控制和支配企业的资产为特征的。法人财产制度的建立,使企业的财产权利被分解为财产终极所有权和
法人财产权。
(1)企业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只有当企业在法律上成为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主体时,才能独立的承担财产责任,企业产权有没有独立化是衡量企业是否具有法人资格的主要标志。
(3)股票自由让渡。
股票自由让渡是维护法人资产制度的重要条件。股票的买卖与公司资产的运行相分离,股东在股市上买卖股票并不影响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和独立运动。
(5)合理有效的所有权约束。在股份制条件下,所有权约束分为两个层次:一是股东通过在股东大会上用手投票和在股票市场是用脚投票,对公司法人实施股权约束,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二是公司法人机构对公司高层经理人员施加法人财产权约束,以确保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