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审计局位于泉州市丰泽街,主要职责是依据相关规定,对机关单位及国有企业进行审计监督,内设十大科室协同办公,办理政府公务时,信息公开的方式分为主动和被动,同时也受监督。
主要职责
一.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二.在市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
审计结果报告。
三、对市属的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四.对市属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五.对市级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审计监督,按国务院有关规定。
六.对市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七.对市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
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八.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十.对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进行审计监督。
十一.有权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十二.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可以将其审计管辖范围内的审计事项,授权下级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审计事项,可以直接进行审计。
十三.对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四.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单位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审计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有权对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
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和有关文件及审计机关行政管理制度的起草;管理宣传和机关文电处理、保密、档案管理、计划生育、行政后勤、保卫等项事务;负责局经费的财务收支工作;负责办理局机关的机构编制及其人员调配、承用、任免、考核、奖惩及工资福利;组织全市专业技术职称考试报名和审计干部岗位资格考试工作;负责本局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工作;制定干部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办理局机关党建工作有关事项;聘任特约审计员。
二、纪检监察室
协助局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局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执法监察工作;受理对所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和调查,提出相应的处分建议或决定,并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贯彻落实上级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成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所在单位领导交办其他工作、任务。
三、综合科
编制全市审计工作规划,安排年度审计项目,管理、协调监督审计项目计划的落实;对全市审计成果进行统计、综合分析、通报;进行审计业务工作调研,提出综合性分析报告;草拟、修改全局性、综合性审计业务公文,拟定审计业务工作考核办法并组织考核;管理审计信息工作;协调下级审计机关间的审计业务问题;负责特约审计员业务活动的安排协调工作。
四、法制科
研究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提出有关工作建议;组织协调对本局及下级审计机关和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全市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开展审计决定落实情况的检查;复核市局各业务科的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组织协调局重大事项的审理工作;受理审计行政复议和应诉;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指导下级审计机关法制工作。
五、经济责任审计科(挂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牌子)
组织开展,指导协调对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督促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单位对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下级审计机关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审计局五部门组成的泉州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财政金融审计科
负责审计市级财政预算算执行情况、市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市国库办理市级预算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审计下级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下级人民政府的预算外财政资金收支以及地方财税征收管理情况;负责审计政府基金的使用情况;对市级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督促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单位对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下级审计机关的同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
负责地方银行和
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直属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的审计;受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国有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我市分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督促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单位对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下级审计机关金融审计业务工作。
七、行政事业审计科
负责审计与市级财政有拨缴款关系的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督促检查审计决定的的情况,以及被审计单位对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下级审计机关的行政事业审计工作。
八、外经贸审计科
负责对市外经贸委等部门及其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组织实施对市属外经外贸企业、境外企业的审计;组织对市属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地方工贸企业、市级外债的审计工作;负责对国际组织和
外国政府贷款、援助和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并提供审计公证报告;督促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单位对意见建议整改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下级审计机关外经贸审计工作。
九、农工商与社会保障审计科
负责审计市级农业、经贸、环保等系统主管部门及其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对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负责市属国有企业、市政府管理的经济实体和市直各部门管理的财务单列经济实体的盈亏真实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审计;根据上报审计机关授权对中央、省驻泉单位和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负责审计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管理和受市政府委托由社团管理的农林水利、扶贫开发、资源环保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审计下级人民政府管理的农林水利、扶贫开发、资源环保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负责审计市政府社会保障有关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由市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受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收支以及各项社会福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负责审计下级人民政府管理的
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督促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单位对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下级审计机关的农业与资源环保、社会保障审计工作。
十、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负责对市计委、建委等部门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对市级房地产行业建材行业、施工企业的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对国家投资的市所有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概(预)算执行情况和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督促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单位对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组织和实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下级审计机关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
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参照《泉州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编制《泉州市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将根据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泉州市审计局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泉州市审计局综合科是全市审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负责科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审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审计局综合科负责市审计局公开信息的对外发布,市审计局各职能科室负责公开信息的生成、编制,市审计局办公室负责对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和市审计局对外公开信息的登记以及保管存档。
根据《条例》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市审计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审计局机构设置、主要职责权限;
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审计公文;
审计计划、审计工作总结;
审计统计资料、审计动态信息;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在泉州市审计局网站上公布。
(二)公开形式
1.在泉州市审计局网站上公开。
2.通过市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以上主动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必提出申请,可以直接通过以下途径获取:
1. 登入泉州市审计局网站首页的“
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 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的公共查阅室、资料获取点获得政府主动公开信息;也可以从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媒体获取政府主动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市审计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1、书面申请(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子邮件):市审计局办公室
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街保险大厦15楼市审计局办公室
2、当面申请及咨询:市审计局办公室
如需向市审计局当面申请公开信息或者咨询相关申请事项,可向市审计局办公室递交书面申请或咨询。
办公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街保险大厦15楼市审计局办公室
(二)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 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泉州市审计局网站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泉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应填写准确、完整。
2. 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泉州市审计局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准确、完整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送交。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的处理
1. 形式审查
市审计局办公室收到《申请表》后,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将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市审计局办公室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 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市审计局办公室将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市审计局办公室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6.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按照泉州市审计局网站的依申请公开栏目发布的“泉州市审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执行。
(四)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市审计局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审计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省审计厅、市监察局或者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审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单位地址
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街保险大厦15楼
邮编:362000
领导信息
骆振军: 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会计师。现任泉州市审计局局长、党组书记。
李锦忠: 男,汉族,中共党员,党校大学学历,审计师。现任泉州市审计局总审计师、党组成员。
黄清安: 男,汉族,中共党员,党校大学学历,会计师。现任泉州市审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陈延民:男,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泉州市审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所获荣誉
2024年12月25日,获“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