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总体上已进入工业化中后期,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对江苏加快转型发展、实现“两个率先”目标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沿运河城镇轴。坚持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同步推进、协调发展,彰显运河文化底蕴和环境景观特色,充分挖掘经济功能,突出集约发展、绿色发展,形成贯通南北、辐射带动苏中苏北腹地的特色产业带。做强做优沿线节点城镇,注重培育宜居宜业、特色鲜明的中小城市,加快建设沿运河城镇、交通、生态走廊,深化淮河流域地区经济合作,走出一条生态、环保、
低碳发展的特色之路。继续推进淮安苏北重要中心城市建设。
加快培育区域新增长极。在沿海地区布局新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增强其对沿海开发的支撑保障能力。在沿东陇海沿线地区和沿运河地区,选择基础条件良好的县城,培育其成为区域次中心城市,带动苏中苏北腹地发展振兴。在沿宁杭交通通道和苏南丘陵县(市、区),积极培育区域次中心城市。
着力完善沿江、沿海、沿东陇海线和沿运河城镇化布局,明确大中小城市和各类城镇的功能定位和协调发展机制,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强化城市群和都市圈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注重发挥中小城市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重要作用,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形成体系更加完善、定位更加明确、分工更加有序的城乡布局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