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65年8月,其前身为河池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位于广西河池市金城江江北东路405号,内设19个机构。目前在职在编干警132人,大学本科以上107人,研究生15人。
法院简介
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65年8月,其前身为河池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位于广西河池市金城江江北东路405号,下辖11个基层法院,33个人民法庭,内设19个机构。在职在编干警132人,大学本科以上107人,研究生15人,审判人员91人,法警13人,书记员17人,年均审(执)结案件2500件左右。
机构设置
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审管办、刑事审判第一、二庭,民事审判第一、二、三、四庭以及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共12个审判、执行业务部门,政治部、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研究室、机关党委、司法警察支队、司法行政装备科等7个司法政务职能部门。
法院建设
近年来,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更加注重培养人民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更加注重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更加注重改进司法作风,更加注重反腐倡廉公正,更加注重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法院队伍,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组织保障,争先创优硕果迭出:先后获“全国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等11 项全国法院荣誉。 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着眼于实现司法公正创新,着眼于实现司法廉洁创新,着眼于实现司法为民创新,以已经执法办案为目的,不断强化审判、执行工作,在强化审判流程管理上下功夫、在强化案件质量评查上下功夫、在监控审判运行态势上下功夫、在完善审判绩效管理上下功夫、在协调配合服务三下功夫、在强化执行工作上下功夫,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积极推进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设。一是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对部分审判机构职能进行调整、理顺职能、明确分工,推行中层领导岗位竞争上岗机制,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二是进一步健全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监督、违法违纪监督、法官绩效考评监督等机制,积极推进案件回访活动,达到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审判管理的目标。三是开展案件阳光评议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庭审观摩评议活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四是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行庭前、庭中、庭后多链式调解以及人民调解“进院入庭”等工作制度。每年大批案件审判、调解和执行,有效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全市推进“五大工程”建设、创建平安河池、法制河池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司法政务工作中,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服务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开展司法政务工作,全面加强基础建设,助力推进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机制建设。其中,于2009年7月在国际互联网成功开通了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以及下辖各基层法院网站;2010年,全市两级法院与高院实现内网联网,实现了三级法院之间的信息共享以及语音、图片、视频、文字等电子传输,2013年4月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下辖的11个基层法院在全区率先开通官方微博。同时,全市两级法院加强档案管理,其中河池中院档案室升级为一级档案室,确保作为国家重要资料组成部分的数十万卷室藏档案的安全及有效利用。
所获荣誉
由于工作业绩比较突出,先后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后勤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等11 项全国法院荣誉。2008年以来,全市法院获得自治区级(含高院)以上表彰先进集体107个,先进个人217人次。下辖基层法院也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等6项全国性集体荣誉以及“全国办案标兵”等7项全国性个人荣誉。
现任领导
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地理位置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22 20:06
目录
概述
法院简介
机构设置
法院建设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