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药学会
全省性、公益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河南省药学会(Henan Pharmaceutical Association),成立于1964年,是由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主管,由河南省内从事药学科研、教学、应用等单位及药学专业人员自愿组成的全省性、公益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发展历史
1957年,中国药学会批准河南省卫生防疫站药品检验所王维思、周莉珍等6人为中国药学会会员,召开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并正式成立中国药学会河南分会。
1964年,河南省药学会成立。
2015年4月10至12日,在郑州市嵩山饭店召开河南省药学会第五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暨2015年学术论坛。
2019年12月13至14日,河南省药学会第六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在郑州召开。
2020年11月19日,河南省药学会、驻马店市科学技术协会在郑州签订“百千万创新驱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结成非排他性战略合作伙伴。
2024年4月12至13日,河南省药学会第七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暨2024年河南省药学会药学大会在郑州召开。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会员代表大会是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六)决定名称变更和终止事宜;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学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须提前15日将拟任负责人人选及会议的议题向会员公示,公示期为7天。
理事会或者学会30%以上的会员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具备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一)制定修改章程,决定更名和终止事宜,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代表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二)选举理事,应当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且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50%;
(三)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的1/2以上表决通过。
下列事项,应当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人数不得超过会员代表总数的1/3。
单位理事的代表由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学会。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负责人;
(三)确定法定代表人人选;
(四)研究审议换届工作事宜,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七)决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八)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
(九)领导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审议重大业务活动、大额财产处置以及重要涉外活动;
(十一)决定学会工作人员的报酬事项;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相同。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可书面委托一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理事2次无故不出席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理事资格。
理事会选举常务理事、负责人,应当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且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2/3。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通讯会议不得决定负责人的调整。
学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从理事中选举产生,人数为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第一、四、七、八、九、十、十一、十二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任期相同。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可书面委托一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常务理事2次无故不出席常务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常务理事资格。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截至2023年4月,河南省药学会下设9个工作委员会、1个专门委员会、19个专业委员会和1个办事机构。
组织会员
截至2023年4月,河南省药学会拥有注册会员4000余人,单位会员近50家。
学会的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入会条件
申请加入学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学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学会的意愿;
(三)在河南省药学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个人会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工作者;具有药学及相关专业知识的管理工作者;
(五)单位会员:从事药学科研、教学、生产、经营、管理等企事业单位以及依法成立的有关社会团体;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个人会员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文件、身份证、职称证等;
(三)单位会员需经申请单位法人代表签署意见后,填写单位会员申请表;
(四)由学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颁发学会单位会员证书。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学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学会活动并获得学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学会章程和各项规定;
(二)执行学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维护学会合法权益;
(五)向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该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四)除名。
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学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一)2年不交纳会费;
(二)2年不参加学会活动;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四)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个人会员被剥夺政治权利;
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学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业务资产
学会的主要业务是围绕药学领域开展下列活动:
(一)开展药学科学技术的学术交流、业务合作,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
(二)编辑出版发行药学学术、技术、信息、科普等各类期刊,组织编写药学图书资料及电子音像制品;
(三)开展对会员和药学工作者的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
(四)组织开展药学以及相关学科的科学技术知识普及与宣传,开展医药产品展览、推荐及宣传活动,提供医药技术服务与推广科研成果转化等;
(五)反映会员和药学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其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药学科学研究诚信监督机制,促进科学道德学风建设;
(六)接受政府委托,承办有关药学发展、药品监管等有关事项,组织会员和药学工作者参与政府有关部门的科学论证、科技与经济咨询,开展医药科技评价;
(七)举办为会员服务的事业和活动。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建设成就
学术交流
2020年6月23日,由河南省药学会主办的“带量采购与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经验研讨会网络会议”在医药卫生报直播间在线召开。322万人次参加了直播会议。河南省药学会秘书长史艳玲莅临会议并致辞。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和河南省多家医疗机构有关集采工作的工作人员参加了该次会议。
2022年12月16至22日,由河南省药学会主办,河南省药学会各专业委员会承办,各省辖市药学会、各有关单位药学工作者参与的河南省药学会2022年学术年会在郑州召开。该届学术年会以“药学创新健康中原”为主题,共设置一个主论坛,九个分论坛,十三个不同内容的会场。因疫情防控的客观需要,主论坛采取控制人数线下召开、线上直播的形式,其他分论坛均在线上召开。
2023年4月27至28日,由河南省药学会主办,药物分析专业委员会、生物与制药工程专业委员会、河南省化学药品质量评价与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承办,杭州奇易科技有限公司、黄河科技学院协办的2023年河南省药学会药品质量控制技术论坛在郑州召开。
学术期刊
《华中医药》由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河南省药学会主办,栏目主要包括药监要闻、综合栏目(包括专业学术论文、知识之窗、专题讨论等)、本期专访、热点话题等。
荣誉表彰
2024年2月23日,河南省药学会被评为全省科协工作先进单位。
人才培养
奖项设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学院第二十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五次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奖励在河南省药学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调动药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河南省药学科学技术繁荣与发展,促进药学人才健康成长,推动药学科技与经济相结合,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根据《河南药学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河南省药学会开展了2021年度河南药学科学技术奖奖励工作。
科普活动
2023年9月19至20日,河南省药学会2023年“智惠行动·百会百县乡村行”——医药科普助力提升南召县居民健康素养项目基层医务工作者培训暨高峰庵村科技志愿服务活动在南阳市南召县举办。
培训工作
2023年10月27至28日,由河南省药学会主办,河南省药学会科普专业委员会和河南省人民医院药学部承办的“河南省药学会医院药师处方审核技能提升培训班(第四期)”在郑州举办。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河南省药学会会徽与中国药学会会徽相同,会徽为圆形,内圆口心为篆体药字,其下为河南省药学会成立年份“1964”,内圆与外圆之间为学会的中英文名称,会徽色彩为红色。
学会宗旨
学会宗旨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的工作,为中国共产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社团领导
现任领导
历任领导
参考资料
学会简介.河南省药学会.
河南省药学会.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06 17:34
目录
概述
发展历史
组织体系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