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盐务管理局
河南省政府部门
河南省盐务管理局位于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2号,其前身是河南省盐业总公司(河南省盐业管理局),成立于1994年7月,是河南省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归口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领导,全省盐业系统地市级以下实行垂直管理。全省生产盐产品450万吨左右,产销率95%,其中生产食盐45万吨,调拨销售食盐55万吨,合格食盐市场覆盖率、合格食盐居民食用率均在95%以上,盐产品合格率100&,优级品率达90%以上,食盐专营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盐业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对其施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研究制订全省盐业政策法规;负责全省食盐安全工作。
二、负责组织和管理省内盐资源的规划和开发利用。
三、综合协调盐业产供销关系,组织和指导全行业生产经营活动。
四、根据国家计划安排,参与编制全省盐的生产、调拨、运输、储备、购销等计划,组织实施食盐专营和工业用盐计划管理;负责全省盐的生产、批发、零售许可证的制发、审核、报批和管理。
五、依法进行盐政执法,制止和纠正盐业违法行为。依法对违反盐业法规、规章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或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受理盐业行政复议;受理对盐业违法行为的举报;受理盐业行政纠纷;完成上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盐政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任务。
七、负责指导省内盐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全省盐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八、对制盐企业的生产、质量、劳动安全等实行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对制盐及盐化工业建设、技改项目实施项目审批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
九、负责全省食盐加碘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碘盐生产、统一包装、防伪、碘剂调拨供应管理。
十、指导全省盐业对外合作交流、盐产品出口贸易及科技开发工作。
十一、负责国家储备盐及中央有关专项资(基)金的清缴管理工作。
十二、参与盐税、盐价政策的调研、测算和方案拟制工作。
十三、对行业财务、统计工作实行业务指导,监督管理直属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内部审计和财务管理。
十四、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组织机构
职能部门
内设办公室、生产处、运销处、盐政处、财务处、人事处、党办、资产管理处共8个处室,同时设立纪检监察和河南省盐业协会
直属单位
直属河南省碘盐质量检测中心和河南省盐业总公司平顶山调拨站两个事业单位,及河南省盐业总公司盐业运销公司、河南省卫群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南省卫群多品种盐有限公司中盐河南盐业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参股)、河南卫群置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单位。
市级单位
全省有18个市级、109个县(市)级盐业部门,为同级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在盐业管理体制上,市对县基本实现了不同形式的垂直管理,省对市实行双重管理,以地方管理为主;在流通体制上处于省、市、县三级流通格局
定点生产企业
现任领导
沈超:河南省省盐务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省盐业总公司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分管河南省局(司)直属企业(含参股企业)。
张玉强:河南省盐务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运销处、平顶山调拨站、盐业运销公司。
许卫苏:河南省盐务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生产处、资产处,分管企业工作。
樊晓丽(女):河南省盐务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勇:河南省盐务管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分管纪检监察、人事处。
联系地址
单位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纬四路12号附1号
邮编:450003
参考资料
河南省盐务局概况.河南省盐务管理局.
河南省盐务局工作职责.河南省盐务管理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16 12:11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