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府法曹参军卢府君夫人苗氏墓志铭》是唐代
韩愈创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原文
河南府法曹参军卢府君夫人苗氏墓志铭
夫人姓苗氏,讳某,字某,上党人。曾大父袭夔,赠礼部尚书;大父殆庶,赠太子太师;父如兰,仕至太子司议郎汝州司马。夫人年若干,嫁河南法曹卢府君讳贻,有文章德行,其族世所谓甲乙者,先夫人卒。夫人生能配其贤,殁能守其法。男二人:于陵、浑。女三人,皆嫁为士妻。贞元十九年四月四日,卒于东都敦化里,年六十有九。其年七月某日,祔于法曹府君墓,在洛阳龙门山。其季女婿昌黎韩愈为之志。其词曰:
赫赫苗宗,族茂位尊。或毗于王,或贰于藩。是生夫人,载穆令闻。爰初在家,孝友惠纯。乃及于行,克媲德门。肃其为礼,裕其为仁。法曹之终,诸子实幼。茕茕其哀,介介其守。循道不违,厥声弥劭。三女有从,二男知教。闾里叹息,母妇思效。岁时之嘉,嫁者来宁。累累外孙,有携有婴。扶床坐膝,嬉戏让争。既寿而康,既备而成。不歉于约,不矜于盈。伊昔淑哲,或图或书。嗟咨夫人,孰与为俦。刻铭置墓,以赞硕休。
作者简介
韩愈(768年—824年),字退之,河南南阳(今河南孟州)人,唐代文学家、哲学家。因其常据郡望自称昌黎韩愈,故后世称之为韩昌黎;卒后谥“文”,世称韩文公。贞元八年(792年)进士及第,先后为节度使推官、监察御史,德宗末因上疏时政之弊而被贬。唐宪宗时曾任国子博士、史馆修撰、中书舍人等职。元和十四年(819年)因谏阻宪宗奉迎佛骨被贬为潮州刺史。穆宗时历任国子祭酒、兵部侍郎、吏部侍郎、京兆尹兼御史大夫。在政治上反对藩镇割据,在文学上主张文以载道,其散文位居唐宋八大家之首,与柳宗元同为唐代古文运动的倡导者,并称“韩柳”。诗与孟郊并称“韩孟”。其诗力求新奇,有时流于险怪,对宋诗影响颇大。有《昌黎先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