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拟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研究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对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综合协调责任。
主要职能
(二)负责实施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三)贯彻执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规定。承担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职责的责任。承担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责任,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
(四)贯彻执行国务院《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承担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和制度的责任。建立流动人口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和区域协作机制。承担指导和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的责任。
(五)监测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分析、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协助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六)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责任。
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优生促进计划,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协助有关部门降低
出生缺陷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七)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具体实施有关国际援助项目。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联系市计划生育协会。
(八)指导和监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及社会抚养费管理使用的责任。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组织协调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重要事项督查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行政事务工作;承担联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及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使用。
政策法规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负责人口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村(居)民自治、便民维权等工作执行情况指导督查,承担行政复议、信访工作;推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发展规划与信息科
负责全县人口发展动态监测研究;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承担相关的统计分析、信息综合、监督评估工作;承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评估组织工作;指导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参与国家和省、市、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
流动人口科
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向城镇集聚政策建议;拟订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工作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协调流动人口
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建立流动人口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和区域协作机制。
宣传科技科
拟订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协调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协调
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和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实施工作。承担国家、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项目,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发放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优生促进、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病残儿鉴定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