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苏浙城市结对合作帮扶皖北城市实施方案
2021年12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方案
2021年12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沪苏浙城市结对合作帮扶皖北城市实施方案》。
发布意义
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十四五”实施方案》《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2021年工作安排》有关部署,扎实推进沪苏浙城市结对合作帮扶皖北城市工作而制作实施。对推动皖北地区加快发展,缩小长三角区域内发展差距、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结对帮扶
综合考虑资源禀赋、产业特色、发展水平、合作基础等因素,帮扶城市包括上海市3个区、江苏省3个市、浙江省2个市,受帮扶城市包括安徽省淮北市、亳州市、宿州市、蚌埠市、阜阳市、淮南市、滁州市、六安市共8个市。具体结对安排如下:
上海市闵行区——安徽省淮南市。
上海市松江区——安徽省六安市。
上海市奉贤区——安徽省亳州市。
江苏省南京市——安徽省滁州市。
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阜阳市。
江苏省徐州市——安徽省淮北市。
浙江省杭州市——安徽省宿州市。
浙江省宁波市——安徽省蚌埠市。
全文内容
推动皖北地区加快发展,对缩小长三角区域内发展差距、推进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规划“十四五”实施方案》《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2021 年工作 安排》有关部署,扎实推进沪苏浙城市结对合作帮扶皖北城市工作, 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 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 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重要 讲话精神,聚焦增强长三角欠发达区域高质量发展动能,推动皖北 等欠发达地区跟上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步伐,组织沪苏浙有关 市(区)结对合作帮扶皖北地区各市,努力构建产业、技术、人才、 资本、市场等相结合的结对合作帮扶工作格局,进一步激发皖北地 区内生发展动力,不断缩小长三角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差距,实现 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结对合作帮扶工作期限为 2021 年至 2030 年。
二、结对安排
综合考虑资源禀赋、产业特色、发展水平、合作基础等因素, 帮扶城市包括上海市 3 个区、江苏省 3 个市、浙江省 2 个市,受帮 扶城市包括安徽省淮北市、亳州市、宿州市、蚌埠市、阜阳市、淮 南市、滁州市、六安市共 8 个市。具体结对安排如下:
上海市闵行区——安徽省淮南市。
上海市松江区——安徽省六安市。
上海市奉贤区——安徽省亳州市。
江苏省南京市——安徽省滁州市。
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阜阳市。
江苏省徐州市——安徽省淮北市。
浙江省杭州市——安徽省宿州市。
浙江省宁波市——安徽省蚌埠市。
三、组织实施
(一)明确重点任务。开展干部互派挂职,根据工作需要和从 严控制领导班子中挂职干部人数等规定,分批选派优秀干部到党政 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挂职,注重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共建省际 产业合作园区,探索创新飞地、园中园等模式和成本共担、利益共 享等机制,鼓励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率先布局,积极推进产业转移 与承接。搭建资本与项目对接平台,按照市场化机制探索设立专项 基金,梳理重大项目清单,推动项目和资本高效对接。加强农业全 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建设优质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加强 文化旅游产业合作,共同开拓优势旅游资源,联合开发跨省市旅游 路线和新产品。提升民生共享水平,推动优质教育、医疗、康养等 资源共建共享。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和高技能人才共享平台,共同培 训培养各类专业人才。
(二)落实主体责任。结对合作帮扶城市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协同建立联系密切、运转高效的 多层级工作推进机制,共同把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受帮扶城市 要增强紧迫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主动加强沟通衔接,为结对 合作帮扶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帮扶城市要结合自身优势,充分考虑 受帮扶城市比较优势和发展实际,科学制定结对合作帮扶实施方案 及分年度工作计划,并按程序报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 公室备案。
(三)加强协调推进。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要切 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和各级干部人才的 积极性主动性,在结对合作帮扶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人才、培育人 才、使用人才,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国 家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能加强指导,在跨区域重大事 项、重大项目推进中积极予以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推动长三角一 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开展检查督促和情况 通报,总结推广好的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困难, 推动结对合作帮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最新修订时间:2023-02-15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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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发布意义
结对帮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