沦陷区
被敌国所占领或侵占的领土,和同时遭受到奴役和压迫的民众的总称
在我国,“沦陷区”这一名词,一般特指从1931年九一八事变开始,历经1937年卢沟桥事变爆发,直至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为止,被日本帝国主义军队武力侵占,并由其扶植和控制的傀儡政权所直接统治下的广大国土和遭受严重压迫和蹂躏的广大民众。
全省沦陷的省份
抗战期间,中国全省沦陷的省份总共有九个。分别是:台湾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热河省、察哈尔省、河北省、山东省和江苏省。
部分沦陷的省份
抗战期间,中国部分沦陷的省份有13个。按照沦陷面积从大到小的顺序,依次分别是:河南省、山西省、安徽省、浙江省、绥远省、广东省、湖北省、广西省、湖南省、江西省、福建省、贵州省和云南省。
沦陷的直辖市
抗战期间,中国先后共设立了6个直辖市,总面积为3170平方公里。分别是:北平市、天津市、上海市、南京市、青岛市和重庆市。其中有5个先后沦陷,分别是:
北平市:1937年7月29日沦陷。
天津市:1937年7月30日沦陷。
上海市:1937年11月12日沦陷。
南京市:1937年12月13日沦陷。
青岛市:1938年1月10日沦陷。
沦陷面积为2870平方公里,占直辖市总面积的9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汇编)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3-16 17:04
目录
概述
全省沦陷的省份
部分沦陷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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