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特阿拉伯国王(阿拉伯语:ملك المملكة العربية السعودية,英语:The King of Saudi Arabia)是
沙特阿拉伯王国的
国家元首,同时也是
沙特家族的族长,对沙特阿拉伯王国享有绝对统治权。
王位继承
1992年3月1日,国王法赫德·本·阿卜杜勒-阿齐兹·阿勒沙特颁布《治国基本法》,规定沙特阿拉伯王国由其缔造者
阿卜杜勒-阿齐兹·本·阿卜杜拉赫曼·本·费萨尔·阿勒沙特国王子孙中的优秀者出任国王,国民将根据古兰经和圣训宣誓效忠国王。
国王去世后,王储须经宣誓效忠仪式,始取得王室大权。
国王权力
沙特阿拉伯王国是绝对君主制阿拉伯伊斯兰国家,禁止政党活动,无宪法,《古兰经》和先知穆罕默德的圣训是国家执法的依据。
在沙特阿拉伯国内,国王被称作“国家权力的总揽者”,体现了沙特国王对于沙特阿拉伯王国享有绝对的统治权。沙特国王亦称“两个圣地(麦加和麦地那)的仆人”。
根据1992年《沙特阿拉伯王国治国基本法》的规定,国王享有以下权力。
行政职权
国王行使最高行政权和司法权,国王应当遵照伊斯兰教义治国。国王应当监督伊斯兰教历法执行和国家大政方针的贯彻实施,以及国防工作的落实情况。国王或代行国王职权者应当关心和重视法律法规的实施。
国王可通过皇家法令授权王储代行自己的部分职权。国王不在国内时,应签发皇家法令,授权王储按照法令要求管理国家事务,维护人民权益。
国王担任内阁首相(
沙特阿拉伯首相),负责主持内阁会议。国王可以召集舒拉会议(
沙特协商会议)成员和内阁成员召开联席会议,并邀请其他人士参加该会议对其指定的议题进行讨论。
人事任免
国王应当以皇家法令的形式对内阁副首相及内阁成员进行任免。
国王有权解散和改组内阁。
国王应当根据本法有关规定,以皇家法令的形式任免正、副部长及在本机构中处于最高级别的官员。部长和机构负责人就其本部门业务向国王负责。
国王有权通过皇家法令指定和罢免王储。
国王有权解散和改组舒拉会议(沙特协商会议)。
军事权力
国王是国家军事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国王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对军事长官进行任免。
国王有权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发起总动员、对外宣战。法律应对其作出具体规定。
当国家安全、领土完整、人民利益、或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行受到危胁时,国王有权采取紧急应对措施。如国王认为该措施需要长期执行,则应当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予以明确。
外交权力
他国国王和国家元首应由国王接见。本国(沙特阿拉伯)驻他国代表由国王任命。他国驻本国(沙特阿拉伯)代表的国书由国王签收。
新制定或修改的法律、国际条约、协定和特许协议须通过皇家法令予以颁布。国王有权批准和否决内阁会议决议及与外国签订的条约、协议。
其他权力
国王依照法律向他人授予勋章。
现任国王
萨勒曼·本·阿卜杜勒阿齐兹·阿勒沙特:国王。生于1935年。自幼接受伊斯兰正统教育,长期担任利雅得省省长。2011年11月任国防大臣。2012年6月任王储兼副首相和国防大臣。2015年1月23日继任沙特第七任国王。曾于1999年4月、2014年3月、2017年3月访华。2022年12月,习近平主席对沙特进行国事访问,同萨勒曼国王会见。
历任国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