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残联成立于1989年2月,具有“代表、服务、管理”三种职能,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全市性残疾人人民团体,为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由沈阳市政府领导,业务上接受辽宁省残联的指导。1994年3月,经市政府批准,
沈阳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成立;2006年,更名为沈阳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主要职责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残疾人社会保障、残疾人培训、福利、社会服务、
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协助各区、县(市)委管理区县(市)一级残联领导班子,培训残疾人事业工作者。
(六)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七)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八)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管理。
(九)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领导信息
马爱民,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分管康复处、教育就业处、就业管理中心、辅具中心、康复中心工作。
才利,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协管机关党委工作,分管维权处、宣传文体处、人事处、援助中心工作。
付军,市残联副巡视员。分管办公室、组织联络处、计财处、信息中心、服务中心、基金会。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秘书处)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机关日常事务工作;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保卫、信息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察、督办工作;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维权处
主要职责:协助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维护残疾人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草案,配合有关部门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协助处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残疾人的建议、提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法律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普法宣传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负责残疾人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残疾人
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推进工作。
(三)组织联络处
主要职责:负责残疾人组织自身建设;协助各区、县(市)委管理区、县(市)一级残联领导班子;组织制定并实施残疾人工作者培训计划;管理指导残疾人证核发工作;联络、教育、培养、表彰残疾人;指导基层开展残疾人工作;指导开展志愿助残工作;调查残疾人状况;指导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的日常工作。
(四)康复处
主要职责:在政府统一领导下,配合各职能部门建立和完善以社区康复为基础,康复机构为骨干,残疾人家庭康复为依托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立以普遍预防和重点防控相结合的覆盖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工作机制;调查残疾人康复需求;研究残疾人康复救助政策;建立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配合卫计部门开展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培养康复服务人才队伍,宣传康复政策和知识,组织开展康复学术交流。
(五)教育就业处
主要职责:
1.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两项补贴”发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工作。落实残疾人投保
意外伤害保险政策。实施低收入一级残疾人专项救助、55—59周岁重度残疾人参保补贴工作。
2.残疾人特殊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配合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负责盲文、手语的研究与推广。组织实施残疾人助学项目资助。开展残疾人学历教育。
3.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居家托养、日间照料和集中托养服务。推动残疾人托养服务与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融合发展。开展公益岗位人员培训。统筹拨付托养服务补贴资金。
4.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建档立卡残疾人实施精准扶贫。配合有关部门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危房改造。组织开展农村残疾人实用技能培训。
(六)宣传文体处
主要职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和文体工作计划,宣传国家和省、市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推动残疾人信息交流无障碍的协调工作;负责中国残联主办的杂志征订工作;负责为残疾人提供特需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
(七)计财处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各类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及事业单位财务审计、财务监督和财务分析工作;指导事业单位经费预算的编制;负责市残联机关及所属单位、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会计核算工作。
(八)人事编制处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
所属事业单位
沈阳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
掌握全市城乡有一定劳动能力残疾人的就业及待业状况,对未就业的残疾人实施职业技能培训,依法合理安置残疾人就业,对未达到国家规定安置比例的单位,按规定收取就业保障金并对资金进行规范管理。
沈阳市残疾人服务中心
为保障市残联及其所属机构面向全市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技能培训、旅游婚介、文体娱乐等活动而提供综合配套服务。
沈阳市残疾人援助中心
参与拟订全市残疾人援助计划,设置服务热线电话,对残疾人开展以政策咨询、应急帮扶、信访接待、法律援助等为主体内容的援助服务。
沈阳市残疾人事业信息中心
承担残疾人事业数据信息平台、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呼叫中心信息平台及市残联机关办公自动化的建设与维护工作。
沈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
调查各类残疾人用品用具需求情况,提供用品用具信息,开展残疾人用品用具使用知识培训;承担残疾人用品用具的供应、装配、维修、租借等服务,组织新产品的研制开发,对贫困残疾人安装辅助器具进行救助。
沈阳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协助市残联制定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做好残疾人康复业务的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并完成国家、省、市残联下达的康复任务和其他工作,为残疾人提供医疗、教育、职业、社会等康复服务;协助建立社会化康复服务网络,指导区、县(市)康复服务机构业务建设,提供有针对性的技术服务,推广实用技术,组织上门服务;培训康复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宣传普及康复和残疾预防知识;开展康复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利用,为制定康复工作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负责市残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
所获荣誉
2019年12月,获得“2015-2018年全国残疾人体育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