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相关政策措施以及国家大数据、互联网+、智慧城市发展战内容略、政策方针、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研究拟订全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执法监督、法制宣传工作。
二、研究制定全市大数据、互联网+、智慧城市等发展战内容略,研究拟订大数据、智慧城市、高技术产业中涉及信息产业等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有关重大项目。
三、负责监测分析软件服务业、
电子信息产业的运行态势,统计和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产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和调控目标。
四、负责提出软件服务业、电子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制定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国家、省相关投资政策,研究提出市级财政相关专项资金预算、使用方向和支持重点,制定年度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大数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
五、负责全市软件服务业、
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开展软件服务业、电子信息产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软件服务业、电子信息产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进步、技术引进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和协调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的实施。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量子通信等新技术的创新应用与相关行业融合发展。推动大数据产业链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及数据增值服务应用。
六、负责数据资源管理。负责全市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开放、安全、监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数据资源管理工作政策、规章,组织拟订全市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开放、安全、监管有关政策和规划。编制全市财务信息资源目录,负责政府部门数据资产目录登记、备案和统计。
七、负责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承担市智慧沈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等。推进电子政务发展,承担按照规定权限对全市电子政务工程建设专项资金计划项目组织和管理。
八、统一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落实无线电管制。
九、负责指导大数据、信息产业、智慧城市领域行业协会、联盟等社团工作。
十、加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工作职责。
十一、本部门具体行政职权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等。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指导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政策、技术标准和重大工程。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综合与法规处、智慧城市建设处、数据资源管理处、软件服务业处、电子信息处、数据应用推广处、无线电管理处(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8个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务协调、督查督办、政府采购、经费管理、建议提案办理、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评等工作。负责本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党群工作。
二、综合与法规处
负责拟订大数据、信息产业、智慧城市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局年度调研课题的总体安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文字综合、新闻宣传等工作,参与综合性调研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大数据、信息产业、智慧城市地方性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相关标准规范体系。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执法监督、法制宣传工作。负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法律、政策的宣传、培训和咨询。负责局信用征信工作。负责局信用征信工作。负责本部门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行政审批工作。
三、智慧城市建设处
负责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工作,负责拟订智慧城市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电子政务发展职责,按照规定权限组织和管理全市电子政务工程建设专项资金计划项目。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承担市智慧沈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数据资源管理处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数据资源管理工作政策、规章,组织拟订全市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开放有关政策和规划草案。负责全市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开放、监管工作,负责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登记、备案和统计工作。
五、软件服务业处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国家软件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组织协调市级重大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负责行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负责行业市级财政性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组织实施。组织策划行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组织推进行业转型升级和产品结构调整工作。
六、电子信息处
负责拟订
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相关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负责行业市级财政性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组织实施。组织策划行业科技创新活动和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组织推进行业转型升级和产品结构调整工作,推进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基地和产业园区建设。
七、数据应用推广处
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创新应用与相关行业融合发展。推动大数据产业链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及数据增值服务应用。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八、无线电管理处(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负责拟订无线电频谱规划,合理开发利用频谱资源。负责无线电频率资源的分配和管理。指配无线电台(站)的频率和呼号,核发电台执照。负责无线电台(站)管理和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负责对非无线电设备的无线电波辐射进行管理。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莽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