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肇年
清末秀才
沈肇年(1879—1973年),号碧舫,别号甓公。湖北天门人。1913年任湖北省财政厅录事、秘书、科长。1944年7月出任湖北省第二届临时参议会议长。1946年被选为湖北省银行监察、制宪国民大会代表。新中国建立后,历任武昌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政协委员,武汉佛教联合委员,中南及湖北省财经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人民政府委员兼省文物整理保管委员会主任,湖北省文史研究馆馆长,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委员、湖北省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沈肇年(1879—1973年),号碧舫,别号甓公。湖北天门人。毕业于襄阳道师范学校。辛亥革命时加入中国同盟会,任起义门第一警察署书记。1913年任湖北省财政厅录事、秘书、科长。曾竭力为董必武创办武昌共进中学提供经费。1926年任武汉国民政府财政部科长、库藏局代局长,财政部迁南京后留任财政部武汉分库主任。1932年2月任湖北省政府委员兼财政厅厅长。1933年2月,蒋介石策划对中央革命根据地实行第五次“围剿“,要筹集军费200万元,沈公然抗命:“我管的是湖北人民的钱,要对湖北几千万人民负责。”以此被撤职。从此杜门谢客,以翰墨为友并从事佛经研究。
1944年7月出任湖北省第二届临时参议会议长。1946年被选为湖北省银行监察、制宪国民大会代表。1948年12月与李书城、张难先、耿伯钊、贺衡夫等组织湖北人民和平促进会,次年春参加武汉市临时救济委员会,任财粮委员会主委,为中共地下党领导的汉口商民反迫害、反搬迁、反破坏斗争集资1万银元。
新中国建立后,历任武昌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政协委员,武汉佛教联合委员,中南及湖北省财经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人民政府委员兼省文物整理保管委员会主任,湖北省文史研究馆馆长,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委员、湖北省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1955年国务院组织编修地方志,沈热心此项事业,并于1957年3月在北京召开的最高国务会议上就编纂地方志作了专题发言。晚年致力于地方志出版事业,曾主编《湖北省自然灾害历史资料》一书,同时整理《湖北文征》,主持出版了咸宁、孝感、广济、应城、浠水、黄梅、汉川等七县简志。著有《石鼓文诠补》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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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12-13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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