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村,位于浙江丽水云和县东南部,云景公路旁,距离县城12公里,距云坛乡政府3公里,全村199户,总人口696人。
全村8个自然村,11个村民小组,有耕地面积583亩,山林面积15593亩,其中生态公益林3869亩,笋竹两用林3000亩。2007年人均收入4813元。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特制定本村财务管理制度
1、年初有预算,明确收入来源、资金数额、支部、村委研究使用项目,村级向上级单位集资、拨款补助收入来源、拨款补助报告需要报支部留档;
2、现金收入、会计入帐,村委研究后,方可使用资金,发票凭证需有会议研究用途、经办人、会计审核、按联签制度签字,任何他人不得插手财务收支;
3、现金开支100元以下由村主任审批,100—500元由村主任、支部书记联签。500元以上由双委研究审批;谁没有按制度收付、审核、签字的作自行免职。有关项目经费按联席会议的会议纪要办理;
4、严禁乱支滥借和白条抵库,必须先结后领,不得以收抵支;
5、任何个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因公借款,需以领导批字,待业务结束后,十五天内应及时报帐结帐,不得借故拖欠占用;
6、每季度必须将一季的收支情况结算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7、凭证科目、帐目清楚,保管齐全,要归档立卷,永久保存;
8、凡违反制度挪用贪污公款金额100元以上,按有关程序免去行政、党内职务;500元以上报请上级党委、政府和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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