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致坚(1864—1925)字卓如、立先、卓吾,长岭沈棋杆湾(今属武汉市
新洲区李集街)人,民国十二年至十四年(1923-1925)任温州瓯海道尹。
沈致坚,长岭沈棋杆湾(今属
李集街)人。清光绪甲午年中举。后考取宗室官汉学教习。沈官至刑部,曾受委为广西兼贵州清吏司。1902年被派往日本考察政治、学务。回国后,以道员衔分发四川,川督锡某派沈任兵工厂总办。后兼川盐济楚保商局总办,再兼川汉铁路公司驻宜昌总办。沈兼数职而成绩斐然,
云贵总督慕其才,特请兼办云南运械事宜,沈因竭力,深得清廷赏识。辛亥革命前,锡督调镇辽东,奏准沈办东三省盐政。
沈到职后,严厉查办贪赃舞弊,广辟盐滩,盐政扭亏为盈,年增白银二百余万两。沈在山海关锐意进取,整顿关务,逐年增益关税银二百万两。离任时,上司奖白银三万两,沈分毫未取。沈兼营口交涉员,为盐利与日领事太平交涉。太平态度横蛮,每每节外生枝,沈针锋相对,毫不退让。太平竞耍无赖,厚颜向沈提出:“贵交涉员不徇吾情,即呈报帝国公使,转咨贵国政府,将汝撤换。”沈毅然答道:“苟如所请,固所愿也。”太平无奈,遂不再相强。1911年,沈任湖南大清银行总办,至国民革命军进城时,库存白银数百万两,清将吏在覆巢之际,或欲席卷以去,或议均分。而沈独持异议,不许任何人染指。待新政府成立,将巨款如数点交新任。
民国初,沈任湖北造币厂厂长,不久,调四川造币厂厂长。因经营得当,川鄂造币各年增白银百余万两,获颁二等嘉禾勋章和二等文虎勋章。1913年6月,北京政府时期任山海关监督。1917年11月,沈由芜湖关监督调浙江钱塘道尹,在任三年,政简刑清,人称“仙”。后继任金华道尹,又任瓯海道尹,督办赈济,人称循吏。
沈生平好读书,关注地方文史传承,工书法、通经济、地理。曾独力捐资刻印杜茶村《变雅堂诗集》和赵清献遗集;1924年,集资重修瓯海陈文节公祠(祀宋儒陈傅良);在温州乐清雁荡灵岩景区与傅增湘、张元济、许同莘等名流留有题刻碑记;题仙岩梅雨潭“洗眼来”摩崖石刻;杭州西湖《平湖秋月后轩·帅公祠》有“后学楚黄沈致坚”撰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