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亦珍
中国教育家
沈亦珍(1900-1993),江苏高邮人。生于1901年,南京东南大学教育系毕业。1922年获香港大学文学学士学位。曾任上海中学教务主任,1933年赴美进修,次年获密歇根大学教育硕士学位。1936年获哥伦亚大学教育学博士学位。回国后从事教育。1940年至1944年任甘肃省政府教育厅主任秘书兼甘肃学院教授,先后兼任中国国民党甘肃教育厅分部执行委员、甘肃省政府直属区党部执行委员。1945 年5月21日任教育部督学,是年被派往英国讲授《中国中等教育问题》。1946年回国后任职于上海中学。1949年春去台湾,先后担任台湾大学教授、台湾师范大学英文系主任、“教育部”普通教育司司长、教育资料馆馆长等职。1962年赴香港,任苏浙公学校董兼校长、香港中文大学新亚书院校长兼中文大学副校长。著有《中学聪颖儿童教育》、《社会中心教育》、《欧美中等教育》、《中学英文教学法》、《英语语音学》、《教育论丛》等。
人物生平
沈亦珍,著名教育家。1900年生于江苏省高邮市。1917年考入南京高等师范工科,一年后经教育部选拔公费进入香港大学,主修心理学、教育学,1922年毕业,先在集美师范学校住教,继而到暨南中学主持校务,到上海大学英文系及上海立达学园任教,之后担任江苏省立上海中学师范科主任、教务主任。1933年由江苏省考选,派赴美国密歇根大学教育学院深造,获硕士学位后又入哥伦比亚大学教育学院,1936年获博士学位,是中国学生获得此一学位之第一人。同年归国后执教于广州的勷勤大学及国立中山大学,不久接掌江苏省立镇江中学。抗日战争爆发后,沈亦珍赴四川重庆,先在复旦大学文学院任教授,后赴甘肃省襄助教育厅长办理全省教育,期过三载,因仍向往教学生涯,遂转就在西北师范学院外文系任教授兼系主任。又被国立中央大学罗家伦校长之聘请回母校担任教授,主讲教育及哲学、教育原理等课程。抗战胜利后,沈亦珍先返江苏省立上海中学任校长,三年间因兴修校舍,充实设备,学生成绩优异而名声大振。1949年后聘为台湾大学及台湾师范大学教授。嗣后到台湾教育部门任普通教育司司长,四年间完成修订了小学、中学及职校的课程标准;编印海外华侨教科书;指定中、小学进行实验研究工作等。他还曾主持在台湾的美国在华教育基金会工作。1962年沈亦珍应聘赴香港担任苏浙公学校长,在任长达18年,以其专攻中等教育之学识及实践经验,专心一意地把该公学办成一所理想中学,据此制定各项规章,调整一切设施,整设师资,改进教学,学生成绩日进,促成香港的著名中学。这是沈亦珍为之服务时间最长、付出精力最多的也是取得成绩最佳的学校。沈亦珍还在此期间参加创办了香港中文大学的新亚书院、新亚中学、新亚研究所,并出任校董、校长等职。1981 年他又受中国大陆灾胞救济总会力邀,接任调景岭中学的董事长兼职监,他就针对学校缺失,大力整顿,改进教学,提高水平,绩效卓著。沈亦珍退休后又受聘为香港中国文化协会主任委员,致力于中西文化交流及团结侨胞等工作,并设立各种奖学金;拓展中山图书馆等业务,以发扬中华文化。
主要著作
《中学能力分组问题之研究》
《一个多科制中学》
《英语语音学》
《中学英语教学法》
《社会中心教育》
《教育论丛》
《我的一生》
人物思想
(1)建国之道,教育第一;(2)教育之意义在谋个人与社会之调和发展;(3)教育方针应德、智、体、群、美五育并重,而以人格之陶冶为依归;(4)一切教育问题的解决须从哲学及科学两方面着手;(5)中等教育应逐谋机会之扩充,随社会之发展达于普及之途径;(6)中等教育的主要功能在统一、试探、分化与指导,而以指导为重心;(7)单科中学制与多科中学制可以并行不悖;(8)学校行政仅为一种过程,其自身并非目的;(9)学校、家庭与社会应谋密切联系,以增进学校教育的效能;(10)教育是一种专业。从事教育工作者应有充分专业精神的修养与表现。
人物评价
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教育部原部长朱开轩在“怀念沈亦珍先生”一文中写有:“使人感到一位终身从教的教育家,对教育事业执着追求与献身精神的可贵”。对沈先生及其提出的用“十个深信”来高度概括的“教育信条”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它对做好国家整个中等教育工作都有借鉴意义。十个深信涉及到一系列教育本质问题的精辟论述:诸如教育的地位、教育的意义、教育的功能、教育的内涵、教育的普及、教育的方针、教育的制度、学校行政及学校教育同家庭、社会的关系等”。朱开轩指出:“这些见解实际上反映了沈老先生一生教育工作漫长的生涯中,由于长期注重教育实验,重视教育规律的思考与归纳而逐步形成的教育思想与治学之道,已经在很多方面超越了他所处时代的局限,很值得后人重视”。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21 13:40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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