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萨克森王朝建立起,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兼德意志国王便在国内拥有
主教叙任权。
格列高利七世被选为教皇后,认为教权乃上帝所授,教皇不仅应有任免主教的全权,而且可以废黜君主。1075年,罗马教廷发表改革教会计划,取消世俗君王的主教叙任权。1076年,德皇亨利四世(1056~1106在位)在沃尔姆斯召开由德意志主教和一部分高级世俗贵族参加的宗教会议,发布檄文,宣布废黜格列高利七世。亨利四世致书罗马教廷,要求格列高利七世退位。
教皇对此予以报复,一个月后在拉特兰召开宗教会议,宣布破门律,将亨利四世革除教籍,废其帝位并解除臣民对皇帝的效忠誓约。一些大封建主在教皇的煽动下,否认皇帝权力并伺机谋叛,德意志国内出现政治和宗教上的混乱。迫于国内形势,亨利四世在1077年 1月,前往意大利卡诺沙城堡向
罗马教皇悔罪求恕。在获得赦免、恢复教籍之后,亨利四世于1084年率军进占罗马,以武力将格列高利七世逐出罗马,另立傀儡教皇,并由其为自己加冕称帝。此后,
德意志皇帝与罗马教皇之间的斗争持续不断。
1122年9月23日,在教皇使节的主持下,双方缔结沃尔姆斯宗教协定。该协定规定:德意志的主教和修道院长不再由皇帝任命,而由教士组成的选举会议推选;在德意志选举主教时,须在皇帝或其代表莅临的情况下进行;选举中如有意见分歧,皇帝有权裁决;德国主教授任时,首先由皇帝授予以权标为象征的世俗职权;然后由罗马教皇授予以权戒和牧杖为标记的宗教权力;在意大利和勃艮第等地,授予主教世俗权的仪式应在授予宗教权之后 6个月举行,主教叙任权统归教皇掌握,皇帝不能干预。罗马教皇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之间关于主教叙任权之争,至此暂告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