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旅游局是沂水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县旅游业
管理规章、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旅游信息调研和全县旅游发展战略研究工作;指导全县
旅游工作。
主要职责
(一)
(二)拟定并指导实施全县重点旅游区的规划开发建设和重点旅游产品的开发;对全县新建、改建、扩建旅游区(点)项目进行审核。
(三)引导全县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工作;指导全县旅游信息网建设,负责全县旅游信息网日常管理工作。
(四)开拓全县旅游客源市场,拟定全县旅游客源市场开发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旅游业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
(五)对全县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行业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各类旅游区(点)、度假区及星级饭店、旅行社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全省旅游行业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公司)的设立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星级饭店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旅游度假区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审核和报批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出国旅游和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旅游及边境旅游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外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机构、人员在全县开设旅游机构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开展旅游业对外合作交流。
(七)规范全县旅游市场,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投诉,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八)监督实施国家有关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指导全县旅游教育培训工作。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信息
于化凤 局 长 主持旅游局的全面工作。
张沂青 副局长 分管行业管理科、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招商引资工作。
宋贵宝 副局长 分管规划发展科。
宋光琳 副局长 分管市场开发科、执法大队,负责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厉剑 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分管旅游执法监察大队。
李强 副主任科员 分管后勤及党支部工作。
内设机构
县旅游局下设4个科室(所)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单位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接待、文秘、档案、信息、信访、督办、保卫、保密、车管、财务、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全县旅游信息调研、政策拟定等工作;负责全县旅游教育培训工作。
规划发展科
负责研究拟定全县旅游业发展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组织全县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和开发建设;负责全县新建、改建、扩建旅游区(点)项目的审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旅游区(点)、旅游度假区的等级标准、设施标准、服务标准,并负责相关审查、报批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旅游商品的研发和旅游购物商店的审查、报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旅游信息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工作;负责引导全县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招商引资工作。
行业管理科
(加挂旅游执法大队牌子)
贯彻执行国家旅游饭店、旅行社、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服务标准,并负责相关审查、报批和管理工作;负责新建旅游饭店项目的审核工作;负责星级饭店的初评和推荐工作;负责新建旅行社的审核和报批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搞好旅行社的年审工作;承办我县派驻县外的旅游机构及外国和港、澳、台地区机构、人员在我县开设旅游机构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县旅游质监所处理旅游投诉;负责指导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负责全县旅游安全工作。规范全县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全县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投诉,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协助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工作。
市场开发科
负责制定国际国内旅游客源市场开发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际国内旅游市场的调研,及时制定和调整旅游市场开发对策,搞好旅游市场开发;指导并组织开展对外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和重大旅游节庆活动;负责全县国际、国内旅游交易会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县旅游总体形象的宣传和旅游宣传品的制作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旅游业的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