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盐务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机构和盐业行政执法主体,正科级建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隶属于
临沂市盐务局。
沂南盐业公司为
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实体组织,隶属于
临沂盐业公司,现有干部职工156人,依法从事本行政区域的盐产品生产、加工、储运、批发经营业务,与县盐务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2、依法对用盐单位的盐产品进行实地检查;会同公安、交通、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对车站、各类市场等货物集散地的盐产品及其运输工具进行检查;依法对违法盐产品及其生产加工设备、运盐工具、包装物品等采取证据保存措施,并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对保存的违法盐产品或者其他违法物品,经调查并公告后仍无法查明违法当事人的,按照无主货物依法进行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