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污染是指汽车、摩托车、助动车等车辆在行驶中产生的废气和杂质导致空气中有害成分含量的增多。包括空气污染、噪声污染和扬尘污染等。它们有发动机废气中的
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氧化硫、氧化氮、氨、氯、碳烟等;制动器、离合器的摩擦片和轮胎散发出来的石棉尘、橡胶尘;燃料的蒸发物以及二次污染(如
光化学烟雾)属环境污染中的一项主要内容,危害身体健康,锈蚀金属,破坏土壤,影响动植物的正常生长。各国对汽车尾气排放大多实施强制性标准。
70年代初期,有的汽车公司在汽油机上采取了若干减少污染的措施,例如采用可调节汽油-空气比的化油器,降低压缩比,推迟点火时间,减小燃烧室的表面积对其体积的比值和规定较严格的制造公差。在有些汽车上,还采用排气岐管上的换热器来加热进气;有的还将汽油箱密封,使通气口经过液-气分离器接到装有活性炭的罐上,在发动机运转时,汽油蒸气被吸入发动机内烧掉。采取这些措施后,汽车所排出的废气,烃类平均约减少87%左右,CO约减少65%左右,NOx约减少30%左右,但尚未达到无害程度。柴油机的排气中,烃类和CO的含量较少,主要为NOx。
许多国家的政府根据污染程度制订汽车排气中有害物质的限量标准。如日本1978年规定,汽车每行驶 1公里,允许排出烃类0.25克,CO2.1克,NOx0.25克。美国有联邦和加利福尼亚州的限量标准,其他国家也有严格的规定。由于这些规定十分严格,各汽车公司为此进行大量研究工作,以求产品能符合这些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