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济宁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汶上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济室字〔2010〕14号)和《中共汶上县委、汶上县人民政府关于汶上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汶委〔2010〕45号),设立汶上县审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调整对社会审计机构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范围,不再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
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以外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二)加强经济责任、关系国计民生的资源能源、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资金、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职责。
主要职责
(一)组织领导汶上县审计工作,贯彻执行
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和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汶上县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和办法并组织落实;制订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
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向县政府提交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
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向县政府报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建议:1、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和决算;2、县直各部门、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下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3、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及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4、县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5、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6、根据县政府授权对汶上县
规模以上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审计监督;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四)按规定组织实施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五)组织实施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与县级
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
(八)指导与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会议、信息宣传、信访督查、档案、保密、保卫、计划生育及机关后勤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编制审计工作长期规划,安排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负责审计统计、分析和审计调研、科研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工资管理、社会保障和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研究拟定地方性审计规章制度;参与研究处理重要审计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政金融审计科
组织实施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负责审计县财政局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参与对国税、地税系统的审计;负责审计国际组织和
外国政府贷款、援助项目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县属国有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中央国有金融机构进行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行政事业审计科
负责审计县直有关部门、县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由政府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
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和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经贸审计科
负责审计县直有关部门、县属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对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进行审计监督;根据政府授权对
规模以上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审计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法制审理与审计执行科
负责研究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规范化建议和措施;负责复核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负责代局机关草拟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移送处理书等审计结论性文书;负责组织审计听证,办理审计行政复议,代表本局参加审计项目所涉及的行政应诉和仲裁事宜;负责组织审计业务质量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实施审计法制宣传教育。
负责审计结论性法律文书的送达、执行、
审计移送处理事项的跟踪落实;负责审计建议事项和自行纠正事项的跟踪落实;负责审计回访工作;负责依法办理审计行政强制措施,申请办理法院强制执行事项;负责建立审计执行资料库并统计分析审计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
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汶上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汶上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地理位置
地址:宝相寺路北段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