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少鹏,立丰律师事务所(武汉、上海、北京)高级合伙人、主任。1987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1994年底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长期从事法学理论教学、研究与审判、律师实务工作。1993年取得律师资格。1995年初辞去公职创办立丰所(现武汉、上海、北京均设立办公机构)。先后在国内重要法学刊物发表若干法学理论文章,专业论文,多次获法院系统和律师行业全国性学术研讨会优秀论文奖。
他是首届湖北省十佳律师、中华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湖北省律师协会理事、湖北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湖北省委省政府律师(法律)顾问团成员、湖北省政协律师(法律)顾问组成员、湖北省支持台资企业发展律师顾问团成员、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特邀执法巡视员、湖北省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安陆市人民政府专家咨询顾问、武汉纺织大学客座教授、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兼职法律硕士生导师。
精通重大项目与投资业务的组织、策划、协调与谈判,擅长重大诉讼业务的组织、策划、协调与代理。长期坚持开展刑事辩护业务,成功辩护了众多影响重大、复杂、疑难的涉及重要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案件及其他刑事案件。最为典型的是成功辩护了轰动全国乃至在海外产生较大影响的湖北巴东邓玉娇故意伤害(致死)一案。长期担任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湖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一些特大型企事业单位及重要政府部门的常年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