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组诗约作于会昌二年(842),白居易时在洛阳。作者虚拟鸡、乌、鸢、鹅等与鹤的一问一答,多方面表现鹤的高洁,有自喻性质。诗意寓庄于谐,手法新颖。鸡鹤对话中,鸡自诩有“五德与“司晨”之能,鹤以泥中争斗与松上整羽对比,显示风度高下之别。乌鹤对话中,乌认为二者在琴曲中都有调名,不应相轻,鹤以攫肉田中与栖止云间对比,又指出琴曲中格调不同。鸢鹤对话中,鸢认为二者鸣声效果相似,所食亦相似,鹤指出清浊高低不同,以高飞彩云轻视之。几番对话,都表现鹤之清高,风度不凡,不屑与凡鸟为伍,从中可见作者对贪婪、庸俗之徒的鄙视。
白居易(772—846),唐代诗人。字乐天,号香山居士。生于河南新郑,其先太原(今属山西)人,后迁下邽(今陕西渭南东北)。贞元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年间任左拾遗及左赞善大夫。后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
武元衡的凶手,得罪权贵,贬为江州司马。长庆初年任杭州刺史,宝历初年任苏州刺史,后官至刑部尚书。在文学上,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其诗语言通俗,相传老妪也能听懂。与
元稹常唱和,世称“元白”。有《
白氏长庆集》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