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统计局
池州市人民政府下设职能部门
池州市统计局是池州市人民政府下设职能部门。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依法统计,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标准,完成省统计局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拟定全市统计改革、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市各县区、管委会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审查全市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管理全市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
(三)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全市各县区和管委会、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管理全市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组织实施对各县区、管委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组织实施对扩权强镇发展指标体系进行考核评价。
(十)协助管理县级政府统计部门的统计事业费;协助管理各县区统计局局长、副局长;具体组织实施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的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统计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协助管理县(区)政府统计部门的统计事业费;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办协助管理县区统计局正、副局长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工作。
(二)法规管理科
负责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重大统计违法案件,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事务工作;拟定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审查全市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管理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三)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科
对全市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并提出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查;汇总整理全市以及各县区、管委会的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编写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承办统计新闻发布会。
组织实施全市及各县区、管委会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全市及各县区、管委会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和资产负债核算工作;编制经济循环帐户,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分析研究报告;承担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制度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综合考核评价。
(四)工业投资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探、城市住宅和公用事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
(五)能源统计科
建立全市节能统计体系;组织实施全社会能源统计调查制度;收集、整理和提供能源统计数据;检查和评估能源统计数据质量;开展能源统计分析研究;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组织指导有关能源统计基础工作。
(六)商贸社会统计科
负责全市服务与文化产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品市场运行状况以及全市开发区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外贸、外资和旅游等统计数据;组织实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工资统计和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做好有关统计监测工作;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七)农村统计科
负责全市农村经济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推行农村统计改革,对小康达标实施监测。
(八)经济运行考核办公室
组织实施对各县区、管委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收集整理县(市)域分类考核基础统计资料;组织实施扩权强镇发展指标体系考核评价工作;按规定承办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有关事项。
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按《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监察局关于市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配备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现任领导
陈贤道:党组书记、局长
曹宏宇:党组成员、副局长
汪道军:副局长
程峰:副局长
汪舒洁:副局长
徐菊芳:党组成员
张晓霞:副调研员
赵蒯芳:副县级领导
朱学民:调研员
所获荣誉
2019年12月,获得“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称号。
参考资料
机构职能简介-.池州市人民政府.
机构领导-.池州市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31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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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