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教育局
池州市政府部门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池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池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池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设立市教育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机构简介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池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09]57号)和《池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池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池编[2009]45号),设立市教育局(挂市体育局牌子),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各类教育评估的组织实施职责交局属事业单位。
(三)加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职责。
(四)加强基础教育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贫困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六)加强全市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改革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七)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民健身的职责。
(八)加强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的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教育、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教育、体育工作的政策、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协调、指导、实施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工作。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和指导中等及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统筹和指导全市职业教育发展和改革,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努力提高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水平。
(六)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规定,统计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拟订教育基建投资计划;编制市属学校和直属单位经费预决算,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境)、省、市内外教育援助、拨款、教育贷款等;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教育收费项目、标准的执行情况,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措施和组织实施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七)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和组织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八)指导市属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品德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教育系统的统战工作。
(九)负责组织全市高等、中等学校各类招生和考试工作。
(十)督促指导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的实施,组织开展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工作。
(十一)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开展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二)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协调全市性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检查和指导县、区开展体育训练工作,组织体育竞赛,提高体育竞技水平,选拔、培养、输送体育人才。
(十三)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全市各部门、各行业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十四)统筹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进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
(十五)组织指导教育、体育方面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学会、协会、基金会等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市体育局)设6个内设机构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重要文件、报告的起草;负责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承担文电处理、政务公开、电子政务、新闻发布、档案、信访、信息、保卫、保密、法制、双拥、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等工作;承办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外事有关工作。
(二)人事科
拟定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政策建议;指导全市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和实施中小学和中职学校继续教育、资格认定、教师职务评审和校长培训工作;负责实施中小学和中职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中小学和中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教师权益保护以及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市属学校党的组织建设和统战工作;负责市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
(三)规划财务科
拟订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和汇总编制全市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体育系统基建设资计划,管理教育、体育基建补助专款;负责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全市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统计监测全市教育、体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编制直属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教育经费预决算;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学校、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负责教育内部审计;参与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经费管理;承办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四)基础教育科(民办教育科)
组织实施和管理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结构调整及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检测;拟订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政策和工作计划;规范中小学教材、教辅管理;指导中小学图书馆、实验室教学设备配备等工作;研究制定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规定及评估标准;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籍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安全保卫、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局属中小学教师和学生思想政治、安全稳定以及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联系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以及校园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五)职业与成人教育科(高等教育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统筹规划与管理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拟订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职业技术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职业与成人教育教学评估标准的制定和教学管理;指导农村文化技术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参与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规划、结构调整、体制改革和师资队伍管理工作;负责局属职业学校教师和学生思想政治、安全稳定工作;参与拟定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制度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改革措施;负责辖区内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点(教学点)年审工作;拟订全市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和学科、专业的设置,参与拟定全市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学籍管理;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承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体育工作科(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
拟订全市体育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指导全市群众体育工作;指导协调竞技体育训练、竞赛;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统筹协调全市重大体育竞赛组织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体育产业及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承办全市性体育社团组织和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并协调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参加各种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及军训工作;监督学校饮食卫生和公共卫生。
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拟定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拟定教育督导评估标准、指标体系及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县(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行检查和指导;对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的办学水平进行督导和检查;负责市政府教育督导团日常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按《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监察局关于市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配备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领导介绍
胡学慧,市委教育和体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朱文斌,市委教育和体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许雪梅,市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计长生,市委教育和体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吴洪涛,市委教育和体育工委委员、市教体局总督学
罗海红,市委教育和体育工委委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庆邦,市委教育和体育工委委员、安徽交通技术学校党委书记、校长
姚惟耕,四级调研员
殷勇,四级调研员
包熙彪,四级调研员
查明胜,四级调研员
参考资料
领导信息.池州市教育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11 11:05
目录
概述
机构简介
职责调整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