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文化馆成立于1952年,1983年实行市带县的体制,同年6月市
文化馆更名为市群众艺术馆。2009年底根据江机编办[2009]408号文(2009年12月21日发文),再次更名为江门市文化馆。
江门市文化馆成立于1952年,1983年实行市带县的体制,同年6月市文化馆更名为市群众艺术馆。2009年底根据江机编办[2009]408号文(2009年12月21日发文),再次更名为江门市文化馆。
江门市文化馆坐落在江门市港口路102号文化城内,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设有展览厅、舞蹈室、版画创作室、小剧场、培训中心等功能区,设施、设备齐全。2004年被评为广东省特级群众艺术馆,2008年通过文化部评估定级为全国一级文化馆。
江门市文化馆(江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加挂江门市艺术研究室牌子,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工作任务:指导各市(区)文化馆、站的业务工作和活动;负责市直群众性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辅...
多年来,在上级政府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我馆努力抓好团队建设,加强场馆设施及设备建设、努力提高艺术创作水平、打造特色群众文化活动品牌、深入挖掘整理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围绕节日文化、广场文化、社区文化等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形成了深受广大市民喜爱的“激情广场大家唱(大家跳)”、东湖文化广场舞台演出、送戏下乡进社区等特色文化活动品牌。仅2011年我馆就组织送戏下乡进社区军营100余场,举办“激情广场大家唱(大家跳)”8场,东湖文化广场舞台演出92场,参与的演出单位115个次,节目800余个次,演出人数约5000人次,观众超20万人次,创下本市文化广场演出活动新纪录。在市文广新局的支持下,江门市文化馆还组建了江门市交响乐团和江门市女子乐队,扶持发展壮大业余艺术团队21个,真正实现了群众文化群众参与,使更多的市民能在参与到群众文化活动中并享受到国家文化发展带来的成果。
担负着辖区内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业余艺术团队及各市区文化馆文艺人才的辅导培训;组织开展送戏下乡进社区、军营;举办各类群众艺术培训和展览活动;组织开展群众艺术创作和理论研究;搜集、整理和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及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整理、保护等任务。
江门市文化馆是政府设立的公益
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7人,其中大专学历以上13人,占总人数的87%,高级职称4人,占总人数的23.5%,中级职称3人,占总人数的17.6%,拥有音乐、舞蹈、戏剧、美术等各门类
专业技术人员。 江门市文化包内设办公室、活动策划部、创作培训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