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吉尼斯协会
社会团体组织
江西财经大学吉尼斯协会是在共青团江西财经大学委员会指导下,在江西财经大学社团管理委员会正式登记注册的学生以共同的理想和爱好,自愿组织起来的群众性团体,其活动宗旨和任务是凭借全体会员对吉尼斯运动的热爱和热情,集合全体会员的智慧和才干,致力于发展校园吉尼斯,并同时充实学生业余生活,丰富校园文化作贡献。
社团简介
世界的吉尼斯,弘扬极限的精神,江西财经大学的吉尼斯弘扬信敏廉毅精神,争做创新型人才,宣扬校园文化,振兴江财纪录!
指导思想
遵循以培养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创业型人的目标,将我校的办学特色和社团活动充分展示出来,充分发挥我校在第二课堂活动中的优势和传统,凝练和创新活动体系,探求具有科学性、规范性、创新性的活动基本原则,让同学们在娱乐中挑战自我,发挥潜能,为江财记下不朽辉煌,为自己留下深刻记忆。
基本原则
(一)实施多元化活动
全面提高同学们的身体素质,训练体能。以挑战自我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构筑品牌,
(二)加强基础、淡化专业、拓宽口径、重在实践
社团活动由社团自行组织策划,以社团个性为基础,加强实践性。拓宽思路,加大创新,培养有思想有能力的人才。
(三)坚持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结合
在坚持全校社团活动统一性的同时,开展丰富多彩的个性社团活动,在保证品牌活动的同时,开创新的天地。
协会章程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江西财经大学吉尼斯协会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
(1)切实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增强学生体质;
(2)增进各同学之间的感情,促进极限爱好者间的交流,丰富江财人的第二课堂;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执行机构由会长一人、分会长三人。各部门部长组成。根据部门负责制:分会长、秘书长、各部门部长对会长负责,会长直接对执行机构负责。
会长:全面负责本协会各项工作;
秘书处:主要负责协调管理各部门之间的日常事务,管理协会的财务每个学期的成本预算,协会收入登记,其次就是整理各个部门的工作计划书与其他方面的策划文件,以及每次活动的纪检及会场纪律。
分会长:协助会长管理协会各项工作,各校区一位;
成绩记录部: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制《江西财经大学吉尼斯记录大全》;
宣传部:负责协会的对外宣传和交流工作,负责会员的通知与联系工作、定期收集会员的反馈意见;
成绩认证部:负责对各项申请江财吉尼斯记录人员成绩的认证
外联部:为协会的各项活动筹集活动经费,以及和学校其他社团的横系交流以及与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第五条 协会换届
(1)会长、副会长新旧更换:由执行机构推荐候选人,经全体会员选举半数以上通过,结合院团委考察结果,产生新任会长,并报校团委审批备案。
(2)秘书长、各部门部长的产生由执行机构推荐,再经全体会员半数以上通过或从全体会员中竞选产生,报校团委审批备案。
(3)执行机构代表吉尼斯协会执行日常事物,并在学校举办吉尼斯活动。
会员
第六条 招 收
新会员的招收在每个新学年社团的纳新期进行。凡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满足以下两条件之一的同学均可招收为会员:
(1)热爱体育运动。
(2)有较强的组织和判断能力。
第七条 权 利
(1)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可被推荐或自荐加入执行机构。
(2)可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3)有批评和监督协会工作、询问和监督协会的财务收支情况的权利,对各种活动或文件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
(4)有自由退出吉尼斯协会的权利。
第八条 义务
(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本章程,维护协会声誉。
(2)接受执行机构领导,积极参加各种活动,不得连续多次不参加活动,协助执行机构开展各项工作。
(3)参加协会活动要携带会员证。
活动
第九条 吉尼斯协会每年活动安排如下:
(1)经费:
1、社会资助。
2、经费由在财务部专门管理,并由会长、分会长、秘书长设立帐本登记,随时接受校、院团委及本协会会员的监督。
(2)活动内容:
1.每个学期的第一个月的前两个星期召开协会全体会议,安排本学期吉尼斯的活动安排
2.定期召开执行机构,商量本协会的事务工作;学期末例行工作总结。
3.举办校园吉尼斯活动,与爱好者进行技术及经验交流。
第十条 工作构想:
一个品牌:江财吉尼斯的诞生,标志着江财人的纪录从此有了自主知识产权,有了江财人自己的品牌和商标。
二个宗旨:①弘扬信敏廉毅精神,争做创新型人才;②弘扬校园文化,振兴江财纪录。
三个目标:在江财拥有权威性,在江西各高校知名度,即:①让更多项目成为吉尼斯项目;②把《江西财经大学吉尼斯纪录大全》打造成江财学生间的运动会;③让江财吉尼斯打响全省各高校。
四种方法:申请江财吉尼斯记录者可通过以下四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①在吉尼斯协会每月的江财吉尼斯日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参加;②寄报名表到江财吉尼斯协会申请参加;③到指定网站申请参加④到江财吉尼斯协会,出示以往江财校内认证的成绩
五个原则:①公开条件;②公平竞争;③公正编录;④友谊第一;⑤成绩第二。
考勤方法
第十一条 对无故不参加协会活动的会员做出记录,当缺席次数达到协会开展活动次数的一半,将开除该会员资格,并收回会员证,且不退还会费。
第十二条 对严重违纪的会员,将上报校学工处。
注:吉尼斯协会执行机构拥有对章程的解释权及修改权。
历届会长
最新修订时间:2024-01-05 14:01
目录
概述
社团简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