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江西省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
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是江西省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
机构职能
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是江西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单位。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能是:(一)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省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以及省委、省政府和省军区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机构设置
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
规划财务处
移交安置处
就业创业处
军休服务管理处
拥军优抚处
褒扬纪念处
机关党委(人事处)
2024 年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共有预算单位6 个,包括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和 5 个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包括:江西省荣军优抚医院江西省革命烈士纪念堂江西省军供站江西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江西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编制人数小计 649 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6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 10 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574 人。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厅长:雷起平
党组成员、副厅长:涂汉兵
党组成员、副厅长(正厅长级):王纯
党组成员、副厅长:陈钢
党组成员、副厅长:王英
获得荣誉
2019年3月,获得“江西省第十五届文明单位”荣誉。
2020年4月,获得江西省平安江西建设领导小组“2019年度全省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先进单位”表彰。
2021年3月,被江西省委、省政府授予“集体三等奖”。
简要事迹
省退役军人厅在全国创建并创新推广以“七个一”(一域一队伍、一人一台账、一家一对接、一周一活动、一月一堂课、一季一走访、一年一评选)为主要内容的“尊崇工作法”。2020年,创新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全省共创建尊崇式“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948家;在全国率先组建各级“新长征”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16157支、志愿者11.8万人,积极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抗洪抢险救灾;建立“战友回乡创业”特色园区19个,“请战友”回赣签约投资118.06亿元;深入开展“大走访、办实事”活动,走访退役军人121万人次,解决实际困难2.6万个,化解矛盾纠纷1.1万件;率先开展“迎接退役军人返乡”活动,为全省9.8万余名退役士兵办理社保接续,为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庭送喜报1161人次。2020年10月,新华社、《人民日报》报道了我省大力推广“尊崇工作法”经验做法,得到了退役军人部的肯定和广大退役军人的赞誉。
最新修订时间:2025-01-10 22:08
目录
概述
机构职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