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厅教学教材研究室
江西省教研室
江西省教研机构始建于1956年8月,全称为江西省教育厅中小学教学研究室。1961年更名为视导室。“文化大革命”中,视导室解体。1973年1月,江西省中小学教材编写组成立。1957年10月,江西省革命委员会文教办公室教育组教育革命研究室成立。1980年6月,江西省中小学教材编写组与江西省革命委员会文教办公室教育组教育革命研究室合并,更名为江西省教育厅教学教材研究室。1986年3月,江西省教育厅改名为江西省教育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教研室也改名为江西省教育委员会教学教材研究室。2000年9月,政府机构改革,江西省教育委员会恢复为江西省教育厅,同时,江西省教育委员会教学教材研究室恢复为江西省教育厅教学教材研究室。
单位简介
江西省教研机构的性质和职能是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教育厅赋予的新要求而不断调整并完善的。1980年8月,省教育厅下发《关于教研室工作的意见》,1985年初,在《关于教研室工作的意见》的基础上,正式制定了《江西省各级教学研究室工作条例(试行)》,并以省教育厅的文件《关于执行〈江西省各级教学研究室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下发各地、市、县教育局执行。1993年,为了适应新形势,省教育委员会下发《江西省各级教学教研室工作条例》。
2007年,在对《江西省各级教学研究室工作条例》进行修订的基础上,省教育厅下发《江西省各级基础教育教学教研室工作条例(修订稿)》,其中明确规定:基础教育教学教材研究室(简称教研室)是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设置的承担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教材研究和教学业务管理的常设事业机构;教研室的只能是开展基础教育的教学研究、教学指导、教学业务管理、教材建设和课程改革试验等有关工作。
我省教研机构在改革开放之后得到加速发展。1980年开始,我省相继恢复和建立了省、地(市)、县(区)三级教研室,至八十年代末期,各级教研室共有1194人。上世纪90年代,特别是进入21世纪,我省教研机构发展更加迅速。至2008年,全省共有省级教研室1个,设区市教研室11个,县(区)级教研室102个,教研人员约1800余人。省教研室核定编制43人在编32人,有专职教研员28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26人。省教研室内设语文科、数学科、英语科、理化生科、政史地科、体艺幼科、综合科、行政科等8个科室,设立教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课题管理办公室、实验基地办公室、课程资源研发办公室、教师培训部、《江西教研》编辑部等6个项目组。省教育学会的学科专业教学研究会有13个挂靠在省教研室。
单位性质
江西省教研室主要“负责基础教育(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段教育)业务指导、管理的机构,是教育行政部门指导、管理教学业务的助手和参谋”,“承担基础教育课程研究、基础教育学科教育教学研究(包括基础教学评价研究、教学科研等)、基础教育教学学术团体管理,及协助教育行政部门指导、管理教学业务。”
单位职能
1、负责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和江西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
2、负责研究基础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法和课程评价,研究开发教育资源,探索教学规律;
3、负责组织教研人员和教师参加教学工作研究和教学科学研究等教研活动,组织教师进行专题性研修活动和进行课题研究;
4、负责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指导学校实施课程方案和进行教学改革实验,总结推广教育教学改革经验;
5、负责制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学常规制度,提出执行课程方案和使用教材的意见,并指导与督促贯彻落实;
6、负责全省中考命题和高中会考命题,以及学校技能操作考试和信息技术无纸化考试命题工作,承办中小学各学科竞赛组织、阅卷等工作;
7、负责组织编写中小学和幼儿园教材(含地方课程教材)和教辅材料,提出教学用书选用意见。组织教材试验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8、参与中小学和幼儿园省级优秀教学成果、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特级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审的有关工作。参与组织实施课程改革实验,制订实验计划,培训实验教师,指导实验工作,推广实验成果;
9、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考资料
教学教材研究室.江西省教育厅.
最新修订时间:2021-09-01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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