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是国家质检总局设立在江西省的直属机构,是主管全省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企业和产品认证以及监督管理等工作的行政执法机构。
机构简介
江西的检验检疫工作起步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在“三检合一”之前,江西省的商检、动植检、卫检机构设置和发展不平衡,具体情况为:
商检机构:1952年8月,国家
贸易部武汉商检局为适应江西钨砂出口的需要,派出了南昌区矿产品产地检验工作组,1953年底成立外贸部武汉商检局南昌分处,1960年正式成立外贸部南昌商检局,为正处级机构,之后隶属关系及名称有多次变动,1984年正式升格为江西商检局,为正厅级机构,“三检合一”前,江西商检局下设九江、
景德镇、赣州三个商检局,并在上饶、
宜春、吉安筹建商检机构。
动植检机构:1993年为适应九江口岸开放需要,九江动植检局正式成立,为县处级机构,管辖九江市的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工作。江西省除九江市外的动植检工作由原国家动植物检疫局委托江西省农业厅南昌植检所和动检所承担,“三检合一”后,从两所调入一些工作人员。
卫检机构:1982年10月,九江卫检机构成立,当时称九江卫生检疫站后改为九江卫生检疫所;1992年6月,南昌卫检局正式成立,为县处级机构;1993年,为适应九江口岸开放需要,九江的卫检机构升格为县处级九江卫检局。
1999年8月,按照国务院有关机构改革的规定,正式成立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目前全局设有17个职能处室,4个直属事业单位,1个事业附属单位(中检集团江西公司)。在九江、景德镇、赣州、宜春、上饶、吉安设立了6个分支局,在南昌昌北机场、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新余市、龙南县、鹰潭市和萍乡市设立了办事处,基本形成了一个覆盖全省、辐射均匀的检验
检疫机构网络。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实施细则、办法及工作规程,负责江西境内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认证和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实施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负责口岸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负责出入境人员的预防接种和传染病监测体检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实施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检验检疫与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情监测、调查等工作,办理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授权的动植物检疫审批,实施动植物疫情的紧急预防措施。
(四)负责实施进出口商品(含食品)的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实施一般包装和出口危险品货物包装检验,负责进出口商品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办理进出口商品复验工作。
(五)负责实施对进出口食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等的生产(养殖、种植)、加工和存放等单位的卫生、 检疫注册,负责实施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和出口质量许可工作,负责实施进出口产品、体系认证和实验室认可、人员注册等工作,并监督管理。
(六)负责实施国家实行进口许可制度的民用商品的入境验证,负责出口、转口商品的有关出境验证。
(七)负责实施出入境交通运载工具和集装箱及容器的卫生监督、检疫监督和有关的适载检验、鉴定,负责出入境交通运载工具、集装箱、包装物及铺垫材料和货物的卫生除害处理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执行国家、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署的有关检疫、检验的国际协议、协定和议定书等,负责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和检疫协议的实施工作。
(九)负责签发出入境检验检疫证单和标识、封识,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出口商品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的签证工作。
(十)负责江西境内的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统计,调查和收集国外传染病疫情、动植物疫情和国际贸易商品质量状况,提供有关信息。
(十一)负责对江西境内各类涉外检验检疫、鉴定和认证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以及卫生除害处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出入境检验检疫科技、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负责有关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三)负责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外事、财务、基建、物资管理、纪检监察、审计、精神文明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
(十四)承办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历任领导
吕志平:2012年3月-2016年1月,任江西检验检疫局局长。
温珍才:2016年1月,任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党组书记。
获得荣誉
2009年1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二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