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重点中学
等级评定(已不再验收)
江苏省重点中学,起评于1980年10月,于1989年制定了检查验收标准并进行了试验收,1990年全面推开。
历史沿革
1980年10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分期分批办好重点中学的决定》。同月,《江苏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教育厅关于办好重点中学的意见》指出“集中力量办好一批重点中学,可以快出人才,适应四化建设的需要;可以总结经验,带动整个中学提高教育水平。”随文公布的是江苏省教育厅经与各地、市、县商量确定的南京师范学院附属中学等95所重点中学名单。
1988年12月,江苏省部分中小学校长会议召开,会议就普通高中端正办学思想、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校管理等方面提出任务和要求。会议提出:为了充分发挥重点中学的示范性、实验性、辐射性,对重点中学不搞终身制,要分期分批检查验收,重新确认;对不符合条件、要求的,要取消重点中学资格;重点高中达到合格标准的,经申报和验收,也可以确定为重点高中。
1989年,江苏省制定了重点中学检查验收标准并进行了试验收,次年全面推开。
截至2000年,省级重点高中已达到248所,占普通高中学校数的28%。各省辖市也通过评估验收确定了一批市级重点高中。
2003年7月,江苏省教育厅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精神,积极培植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高中教育均衡发展,决定在全省范围内不再验收江苏省重点中学,实施江苏省普通高中星级评估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20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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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