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种业协会由江苏省种子站牵头,
江苏中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明天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红太阳种业有限公司、
南京神州种业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发起,于2005年12月成立,是全省性的跨部门、跨地区、跨所有制的行业服务、协调、自律组织。协会现有团体会员231家,个人会员260个,涉及种子及其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科研、教学、管理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有关专家、学者、专业人员,涵盖了全省绝大部分种业企业及部分涉种企业。第一届理事会现有常务理事40个,理事94个。
简介
江苏省种业协会随着江苏种业发展应运而生,立足江苏、面向全国,积极致力于江苏种业的发展。我们在加强会员行业自律的同时,着重发挥江苏的经济、科研以及人才优势,在种质资源创新、新品种选育、示范和推广、品种权保护、会员维权、纠纷调解、沟通政府、资讯宣传、法律援助、学术交流等方面进行积极的努力。
自律公约
为规范我省种子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良好种子市场秩序,维护育种者、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种子产业健康稳定发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江苏省种子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约。
第一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
第二条自觉遵守行业道德,讲究信誉,遵守承诺,诚实经营。
第三条自觉维护种子行业的整体形象和利益,密切合作,同业互助,共谋发展,提高“苏种”的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
第四条自觉维护育种者、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一)不侵权生产、销售种子;
(二)不抢购、套购他人生产基地种子;
(三)不宣传、推广、销售未经审定或审定未通过的农作物品种;
(四)不发布虚假信息和广告;
(五)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劣充优,以粮充种,不销售质量不合格种子。
(六)严格按规定生产、加工、包装、贮藏、销售种子,提高种子质量。
第五条自觉抵制低价倾销和高价暴利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公正、合法的市场秩序和正常的价格秩序。
第六条自觉维护公约的权威性,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出现的违约行为应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协会秘书处和有关管理部门反映和举报。
第七条对种子企业从事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又未妥善处理的,本会会员有共同抵制、拒绝销售该企业产品的义务
第八条对违反公约的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内部通报、行业曝光直至开除会籍等处分。
第九条本公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公约的解释权归江苏省种业协会。
办事机构及人员
一、秘书处
秘 书 长:卜连生 江苏省种子站 副站长
副秘书长:汤义华 江苏省种子站 科 长
蒋红云 江苏中江种业 副总经理
张玉明 江苏省种子站 副科长
联络秘书:各市种子站(农技推广中心)及副理事长单位各一人
二、工作委员会
1、组织、宣传工作委员会:
主 任:吉建安 江苏省种子站 科 长
副主任:包月红 江苏中江种业 副总经理
何志刚 南京市种子站 站 长
成 员:朱 伟 江苏明天种业 副总经理
黄键琴 南京红太阳种业 企划部经理
冷苏凤 江苏省种子站 副科长
2、市场信息工作委员会:
主 任:蒋小平 江苏省种子站 科 长
副主任:凌兆凤 江苏中江种业 副总经理
焦庆清 江苏明天种业 副总经理
成 员:高 超 南京神州种业 办公室主任
陈冬平 江苏省种子站 副科长
3、法律咨询工作委员会:
主 任:毛从亚 江苏省种子站 高级农艺师
朱述钧 江苏省农科院科研处 副处长
汪 林 南京红太阳种业 行政秘书
4、技术顾问委员会
主 任:王才林 江苏省农科院粮食所 研究员
副主任:倪玉峰 江苏中江种业 研究员
王子明 江苏省大华种业 研究员
陆卫平 扬州大学农学院 教 授
戚存扣 江苏省农科院经作所 研究员
羊杏平 江苏省农科院蔬菜所 研究员
马谈斌 里下河地区农科所 研究员
罗德祥 江苏中江种业 研究员
三、联络组
以市为单位设立联络组,联络组设在各市种子站(农技推广中心)内,所在单位理事为联络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