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
环境监测中心成立于1979年,隶属于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是从事
环境监测和
科研,为
环境管理和社会经济服务的
环境监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
技术监督管理职能的
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中心同时行使“江苏省
太湖水质监测中心站”及“江苏省环境监测协会”理事长单位职能,2013年增设“江苏省
机动车排气
污染监督管理中心”。中心作为全国环境监测一级站,履行太湖流域国家环境监测网组长单位和淮河、长江流域国家环境监测网副组长单位职责。
中心占地面积6667平方米,实验室、电脑网络机房和办公用房共5600平方米,拥有各类仪器设备约750台套,其中国内一流的仪器设备400余台套,现有大气、水质应急流动监测车6辆,监测船和巡测艇共4艘,固定资产价值上亿元。全省共建成283个水质自动站,太湖流域成为全国流域水质自动站点覆盖率最高、装备最先进、功能最完善的地表水环境监控管理区域。全省建成174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网,3个灰霾监测站,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县域以上城市空气自动监测全覆盖、率先实现PM2.5监测能力全覆盖。
中心拥有一批高层次、高素质的专业环境监测人员。截至2014年2月,中心共有职工185名。其中,博士6人,硕士70人,学士76人;
研究员级高工18名,高级工程师29名,工程师62名。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作为全省环境监测系统的
技术中心、
数据中心、研发中心、
培训中心和网络中心,统一组织和协调全省的环境监测工作,制定全省环境监测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全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组织区域(流域)监测和专项调查,及时向省政府及社会报告全省的环境质量现状与变化动态,开展
监视性监测、监督性监测和委托性监测,涉及环境质量监测、
污染源监测、环境影响现状评价监测、环保工程设施验收监测、污染事故与纠纷仲裁监测、委托样品监测和科研监测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