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在职研究生
国民教育的一种学历
培养目标
招生对象
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考生条件
1、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于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极少量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无学士学位的优秀人员。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但此类考生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后,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且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2、本科所学专业应为理工门类专业,非理工门类专业的考生,其工作岗位或工作性质必须有工程背景。
招生领域
1、机械工程2、光学工程3、仪器仪表工程4、材料工程
5、冶金工程6、动力工程7、电气工程8、电子与通信工程
9、控制工程10、计算机技术11、软件工程12、建筑与土木工程
13、化学工程14、交通运输工程15、安全工程16、环境工程
17、食品工程18、车辆工程19、制药工程20、工业工程
21、项目管理22、物流工程
报名手续
资格审查
符合报考条件者可到江苏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领取“江苏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考信息登记表”(也可在江苏大学研究生院的网页上下载,网址为:专业学位----专业学位通知)一式二份,由考生本人填写好后连同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附复印件一份)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附复印件一份)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报名
由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部分组成。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网报时间一般七月初开始,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80元/人。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现场确认地点将于6月底前在江苏大学研究生院网上予以公布。现场确认时,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①经江苏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签署“审查合格”字样的“江苏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信息登记表”;②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本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③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在规定时间内至确认现场验证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提交后,无法再作更改。
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只完成网上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者,本次报名无效,所交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3)资格确认
现场确认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9月初开始)再次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此表须经考生签名后交由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由考生在第二阶段考试前提交江苏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进行最终资格确认。
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且责任由考生自负。
(4)准考证2012年10月17日后,考生本人登录“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入学考试
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考试时间为10月28日。“GCT”考试的命题及阅卷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和外语运用能力测试(我校只招收英语考生)。“GCT”试卷满分400分,每个部分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
第二阶段,全国联考(GCT)成绩发布后,成绩达江苏大学第二阶段考试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GCT”成绩参加江苏大学专业基础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专业基础课考试的命题及阅卷工作由江苏大学自行组织;专业综合面试由学校组织专家小组进行,着重考核考生从事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经历、潜在素质和业绩。
录 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GCT”、专业基础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成绩自行确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培养方式
工程硕士以“进校不离岗”和“双导师制”(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的方式进行培养,学位论文的科研工作必须是来源于生产实际的工程项目。学员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通过论文答辩者,由江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后,发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制作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联系方式
具体与当地报名点联系
江苏大学本部报名点: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研究生院)
南京报名点:南京市中山路81号华夏大厦1304
以上内容若与2013年国家招生文件相悖,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参考资料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25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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