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同乡会
1903年在东京成立的同乡会
江苏同乡会1903年4月在东京成立。
制定《公约》,规定“以厚笃乡谊,培进人格,开发本省之文明事业,以共谋本省之乐利为宗 旨”。机构设出版、调查、教育、实业4部;职员分事务员(包括事务长1人,书记2人,会计2 人,4部总经理各1人)、监察员(2人)、评议员3类,都由投票公举,半年改选,连举者连任。会务包括7个方面:救助会员在东洋遇疾苦者; 救助会员无故受人侮辱及遭不测者;纠正会员有失德者;招待乡人将到东洋者;扶助指导担保会员入学校者;为年幼会员照料经理;为内地乡人访事购物。经费有常年捐、特别捐、募、公捐 4种。会员每季各开大会1次,春秋季为恳亲 会,夏冬季为谈话会。该会本部设在东京神田区骏河台铃木町18番地中国留学生会馆内,并逐渐在各府、州、县建立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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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9-10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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