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参加铁路工作,后任
杭州铁路分局闸口机务段司机长。196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4年,调任福州铁路分局福州机务段司机长。1966年参加“文化大革命”。翌年3月,成为福建省革命委员会筹备组成员。1968年5月,任福州铁路分局革命委员会副主任。8月,为福建省革命委员会委员,并担任派驻福建医学院“工人宣传队”队长。1975年2月,任中共福建省委常委、省委书记。为中共第九、十、十一届中央委员,第四、五届全国人大常委。
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后,江礼银受到审查。1979年4月,调任浦城县委常委、革委会副主任。1980年7月,回铁路部门工作,任襄樊分局副局长。1985年1月,中共铁道部党委因其在“文化大革命”中的表现,决定给予开除党籍、免除职务处分。1985年3月任襄樊铁路分局安监室监察员。
1981年6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依法决定罢免江礼银的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江礼银原担任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当然随着他的代表资格的罢免而相应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