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教育局
江夏区政府工作部门
按权限管理全区学历教育(含具有学历效力教育)及其考试、招生工作,管理全区性检测文化素质的各项专业考试,组织、管理全区自学考试,统筹协调、宏观管理继续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等工作。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本区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草案,研究制定本区教育发展战略、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编制江夏区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并指导、协调、监督实施。
2、会同有关部门规划、调整区属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的布局,审核江夏区新建小区配套建设中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规划、布局和教育设施的设置;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立、撤销、变更;管理本区涉外办学工作
3、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按权限审批社会力量办学。
4、参与研究和制定我区经济、科技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指导全区办学体制和教育体制改革
5、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基建投资、教育预算标准的政策和办法;负责提出区级教育部门教育年度经费综合预算计划建议并监督使用;归口管理国外、境外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监督“三个增长“落实情况,指导、监督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负责汇总编制全区预算内、外教育经费年度决算报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区级教育费附加和地方发展费的年度使用计划。
6、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区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人事管理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协助管理我区教育系统教职工编制,指导和检查学校内设机构、岗位设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幼儿园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师资调配、教师职业资格的考核考试、认定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选拔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专项津贴人员的推荐申报工作;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和中小学校校长及幼儿园园长培训工作,指导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区级教师奖励基金的征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7、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工作以及劳动教育、国防教育、科技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以及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现任领导
江夏区教育局局长:叶启发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2-18 16:06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