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人民法院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位于环城北路(西段)198号,湖滨路与环城北路交叉口,南临日湖公园。法院下设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局)、审判监督庭、立案庭、装备处(科级)、司法警察大队等一共十三个庭室机构,下辖庄桥、慈城两个基层法庭。
机构概况
全院现有干警90名,其中行政编制80名,事业编制10名。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干警19人,占全院干警的21%;具有本科学历的干警46人,占全院干警的51%。
江北法院始终坚持以“三个至上”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按照“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方针,以抓好“夯实基础年、加强制度年、争先创优年”三个年建设为目标,锐意改革,积极探索,各项工作发生了深刻变化:班子建设坚强有力,队伍素质全面提升,审判工作形势喜人,法院管理规范科学,司法改革稳步推进。在马建中院长的领导下,院领导班子及工作人员团结奋进,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形成你追我赶、奋发向上、敬业奉献的可喜局面。
2009年上半年全院共收案2420件,结案2525件。收案数和结案数分别同比上升11.78%和37.6%,未结案数同比下降32.55%,呈现出“两升一降”的良好态势。江北法院在收结案数逐年上升、审判执行任务日益繁重的情况下,在审判质量与效率上狠下工夫,取得了显著成效。2009年上半年,江北法院加强案件质量评查,严格奖惩措施,提高办案质量,案件改判发回率有了明显降低。上半年改判发回率为4.84%,在全市法院排名第二。狠抓各项数据指标,实行月办案通报制度,提高办案效率。特别是针对民商事案件收案急剧增加的现状,加大调解力度,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上半年调解撤诉率为62.55%,调解率在全市法院排名第一。同时全面实行速裁,改革送达方式,全方位提升审判效率。上半年同期结案率为102.92%,列全省第三。在全省法院的26项质效指标数据排名中,江北法院有8项位于全省前十,有9项位于全市前三。
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江北法院多次被评为市、区先进单位和文明单位,法警大队被评为省优秀司法警察大队。多人多次受到省、市、区各级各种表彰。
当前,随着宁波市中提升建设战略的实施,江北法院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新的审判、办公大楼将于2009年年底开工建设。以此为契机,江北法院将以司法能力建设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和措施,逐步实现法官队伍职业化、法院管理规范化、案件质量优质化、诉讼成本低廉化、审判作风文明化、两庭建设标准化、办公条件智能化,不懈追求司法公正,维护法律尊严,树立法院权威,为辖区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机构设置
立案庭
对该院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审查立案和登记立案,负责诉前财产保全和部分诉讼财产保全以及诉前证据保全等措施的实施,依法审判公示催告和督促程序案件,负责调解即时可调解的民商事案件,核收预交案件的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负责司法救助和该院的案件流程管理工作,处理来信来访和调处涉诉上访案件,办理判后答疑工作和其他有关的告诉工作事项。
刑事审判庭
依法审判由同级检察院提起的应由该院管辖的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等普通刑事案件;审判由该院直接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的刑事审判工作事项。
民事审判第一庭
依法审判由该院管辖的婚姻、家庭、人身权利、房地产及相关合同纠纷案件;侵权纠纷案件,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及相关的涉外、涉港、涉台案件等民事案件;提出有关司法建议,指导人民法庭和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办理其他有关的民事审判工作事项。
民事审判第二庭
依法审判由该院管辖的合同、期货、股票、证券、票据等纠纷及侵权纠纷案件;以及涉外、涉侨、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涉外经济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企业破产案件;提出有关的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的民事审判工作事项。
民事审判第三庭
依法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和非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民事审判工作事项。
行政审判庭
依法审判一审行政案件,负责行政执行案件立案审查和执行工作,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的行政审判工作事项。
庄桥、慈城法庭
审判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本辖区内的民事第一审案件,依法行使执行实施权,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在业务工作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执行局
执行该院一审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或履行一定行为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及刑事判决书、调解书和裁定书中财产部分的决定,执行法律规定由该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行使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提出有关执行工作的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的执行工作事项。下设裁决科、实施科、监督科等三个科室。
审监庭
受理和回复各类申诉和审判各类再审案件,对该院审理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调解各类案件和被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的各类案件进行质量检查,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的审判监督工作事项。
司法警察大队
负责司法警务工作;负责警卫、值班、看管、押解刑事案件的被告人,送达有关法律文书;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执行有关事项;执行强制措施;维护该院机关秩序;开展司法警察技能训练。
政治处
负责全院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学习培训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该院组织、人事、工资和考核奖惩工作,办理该院向区人大常委会提请人事任免的有关事项,办理法官等级和警衔晋升的有关事项,负责该院的机构编制、人事统计工作,负责该院党组决定的有关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事宜,办理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该院各部门工作,负责院务会、院长办公会议、综合性会议等会议的组织安排,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负责编印该院工作简报等,负责文秘、文印、统计、信息资料、档案、收发、机要、保密、法制宣传、新闻发布和办公自动化管理等工作,负责该院计划财务工作,负责该院的司法鉴定等有关的技术鉴定工作。
监察室
落实对全院干警的监督、教育、惩处、保护职能。监督、检查全院干警及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行政纪律的情况,开展对全院干警的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教育,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受理查处干警违法违纪事件,受理法院工作人员不服行政、纪律处分的申诉,制定并检查落实各项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办理其他与廉政教育有关的各项事宜。
装备管理处
负责该院的车辆、服装、武器等专项物资装备的管理、分配、计划,负责该院机关和人民法庭的固定资产的建设、修缮、保养等行政后勤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办理该院对外接待工作,办理其他有关的司法行政装备事项。
获奖记录
2021年12月23日,授予“2016-2020年重庆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参考资料
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司法局关于表彰2016-2020年重庆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司法局关于表彰2016-2020年重庆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最新修订时间:2023-09-20 15:48
目录
概述
机构概况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