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5月,前身是广东省潮汕区人民法院,法院综合审判楼现坐落于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33号。全院现有人员299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人数占88.63%,硕士45人,占总人数的15.1%。
历史沿革
1950年5月-1950年12月,广东省潮汕区人民法院
1951年1月-1952年11月,广东省人民法院潮汕分院
1952年11月-1954年12月,广东省人民法院粤东分院
1955年1月-1956年2月,广东省粤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1956年3月-1968年4月,广东省汕头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1972年10月-1983年8月,广东省汕头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1983年9月-现在,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简介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5月,前身是广东省潮汕区人民法院,法院综合审判楼现坐落于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33号。全院现有人员299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人数占88.63%,其中硕士45人,占总人数的15.1%。法院队伍呈现出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
机构设置
汕头中院现设有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执行局(含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教育培训科、研究室、司法技术事务处、书记员管理处、司法警察支队、督查办公室、装备财务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等共计22个部门。
法院建设
近年来,汕头中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司法审判各项工作得到加强提升。反映案件审判质量、效率的一审判决发改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一审服判息诉率等指标都优于广东省法院的要求。2013年汕头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汕头中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创建开展平安汕头工作,深入推行司法公开,继续推行改判、发回重审基层法院案件必须与基层法院沟通交流制度,强化一审二审之间的监督。积极拓展司法便民利民服务,落实导诉、立案、保全、风险提示灯诉讼指引一站式服务。积极推进审判机制改革,出台《行政诉讼案件指定管辖实施办法》,实行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特邀联络员制度。进一步强化案件质量监督,认真开展庭审、裁判文书和案件质量评查活动。
所获荣誉
近年来,汕头中院共荣立集体一等功、集体二等功、集体三等功各1次,个人二等功9人次;2007年起,连续七年被评为全省中级法院年度工作先进集体,先后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广东省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标兵单位”等荣誉称号;2011年,在广东高院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的“法院工作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中,人民群众对汕头法院整体工作的满意度高达95.3%,处于优秀水平,在全省法院名列前茅。
2014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广东省委在广东汕头市召开表彰会,为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一等功。由于业绩突出,汕头中院连续6年在广东全省中级人民法院综合考核中被评为先进单位,先后获得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省五一劳动奖状、全省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标兵单位等荣誉,并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
2022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地理位置
最新修订时间:2023-03-13 08:13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法院简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