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调又称“小曲”、“俚曲”、“时调”等,是人们在劳动之余,日常生活当中以及婚丧节庆用以抒发情怀、娱乐消遣的民歌。因有职业艺人与半职业艺人的传唱,并和曲艺、戏曲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因而加工提炼的成分较多,词、曲即兴性少,较定型化,艺术上较为成熟和完善。
所以小调相对来说流传面较广,遍及城市和乡镇,其内容广泛涉及社会各阶层人民的生活。农村小调以反映农村日常生活,特别是反映农村妇女的爱情、婚姻生活者居多;城市小调则涉及城镇小手工业者、商人、市民和处于社会底层的妓女、乞丐等的生活,以及娱乐嬉戏、自然风光、生活知识、民间故事等。
一曲多段词,常采用四季、五更、十二时等时序体,多侧面、较细致的陈述内容。为适应多段词的需要,其曲调则概括、凝炼地表达某种情绪(或柔美、或哀怨、或欢快),曲调性强、旋律流畅、婉转曲折,旋律线丰富多变,表现力强。
小调在流传过程中,其曲调由于歌者的个性、审美习惯﹑填配新词﹑唱法不同等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异,因而形成不同的变体以及蕴含著不同的情绪和表现性能。例如《孟姜女》与《梳妆台》、《十杯酒》﹑《哭七七》;《无锡景》与《探清水河》;《剪靛花》与《码头调》﹑《放风筝》﹑《四季歌》等,相互之间既保持著承传的派生关系,又自成一曲,各有特色。一般情况下,一首小调流传的地区愈广和时间愈久﹐其变体就愈多;而且,各种变体与原歌的关系也是有远有近,纷杂而多样。
小调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漫长的岁月,《诗经》中的某些叙事性篇章,已经孕育了这一体裁的某些因素。汉代的相和歌就是用丝竹伴奏的歌唱形式﹐同徒歌谣(清唱一类的歌)有明显不同,相和歌可以说是小调的源头之
一。魏晋南北朝时期,民间出现了《子夜四时歌》﹑《从军五更转》﹑《
月节折杨柳歌》等时序体的乐府民歌﹐从中可以看到後世传播较广的几种传统小调﹐如四季﹑五更﹑十二月的体式结构原则。至隋﹑唐之际,有更多的民歌得到选择﹑提炼﹐而成为说唱﹑歌舞演出的一部分,称为曲子,它也是小调体裁的早期形式。宋﹑元之後,伴随著中国城镇经济的日益繁荣,小调也进入了一个全面发展的成熟阶段。一方面﹐从广大农村传入城市的许多民歌曲调经艺人演唱﹑加工而变为小调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元代兴起的小令﹑散套﹐在传播过程中﹐为适应市民阶层的需要而逐渐同体式严格的南北曲分道扬镳,变为一种通俗易懂﹑流畅优美﹑仍保留著曲牌名称的小曲。这部分小曲汇入小调,使其更加丰富多彩。明﹑清时期,在一部分文人学士中兴起了编纂民歌唱词专辑的风气。
据统计清中叶时,已刊印的俗曲就有6044种(见刘复﹑李家瑞﹕《
中国俗曲总目稿》)。其中大多数属于小调体裁。影响较大的刊本有《霓裳续谱》﹑《白雪遗音》﹑《时尚南北小调万花小曲》﹑《粤风》﹑《粤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