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教育局
汉川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汉川市教育局是汉川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拟定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协调全市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民办教育的管理工作。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协同市财政部门编制全市教育系统经费预决算。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和方案。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组织指导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检查实施全市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办学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的落实情况。
(五)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对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指导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及专业的设置、合并、撤销的组织论证和申报指导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
(七)指导全市中小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及综合治理工作。
(八)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推行教师全员聘用制。按干部管理权限选拔、聘用并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管理干部。
(九)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初级中学及其以下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在编制范围内负责全市教师调配调动、交流、招聘录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人才队伍建设。
(十)统筹管理全市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编制、会审、上报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组织协调招生管理工作。承担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并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指导协调各级各类学校承担国家、省、孝感市科研项目的实施。
(十二)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宣传工作。负责外国文教专家、教师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教育方面出国(出境)人员的审查工作以及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
(十三)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安全、后勤、电化教育、信息化建设以及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装备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有关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指导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和组织推广普通话工作、普通话师资培训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五)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工人事股(离退休干部股)、财务股、基础教育股、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学前教育股、教育督导办公室、规划建设股
所获荣誉
2021年4月,被表彰为“湖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地图信息
最新修订时间:2021-12-10 14:26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