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汉川市政府工作部门
汉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位于湖北省汉川市城区仙女山街道办事处西湖大道92号,是主管汉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及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依法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规范市场监管行为,服务于汉川市经济建设及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详情
管理局简介
汉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位于湖北省汉川市城区仙女山街道办事处西湖大道92号,是主管汉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及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依法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规范市场监管行为,服务于汉川市经济建设及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自停征“两费”以来,全市工商系统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是第一要务、依法监管是第一责任”理念,推进工商转型升级,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在服务市场主体发展,创新监管方式方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和自身建设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构建富裕秀美和谐平安汉川作出了积极贡献。近三年来,市工商局先后被国家工商总局表彰为“全国商标工作先进集体”,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被汉川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系统”、“目标管理责任获奖单位”、“市直一级单位先进单位”、“五优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市直责任部门人口和计生目标管理先进单位”、“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市工商局及所属13个工商分局(所)被孝感市委、市政府和汉川市委、市政府分别表彰为各级“文明单位”,城南分局、城隍分局、新堰分局被汉川市委、市政府分别表彰为“红旗单位”、“先进单位”,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连年被表彰为“红旗窗口”。
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科、法规科、市场(合同)规范管理科、商标广告监管科、财务审计科、机关党办、工商工会、监察室、离退休干部科。
(1)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机关工作;协调局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及系统的工作关系;制定调研规划,协调调研工作;负责门户网站栏目管理和诉求处置;负责协调相关部门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负责系统政务值守的督办检查;负责大型会议组织、文电、信息、统计、档案、机要、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协调本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领导批示件的督办工作。
(2)人事科。按权限负责本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日常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机构、人员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干部出国(境)报批和出国(境)培训呈报工作。
(3)法规科。组织开展本系统执法监督检查、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按照有关规定,承担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负责系统案件管辖争议裁决工作,会同有关机构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4)市场(合同)规范管理科。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工作;负责经纪人、经纪机构和经纪行为监督管理;负责流通领域汽车、成品油、粮食(即原粮,含陈化粮)、棉花、茶叶、蚕茧、农业生产资料、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要商品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市场专项治理工作;负责维护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购买商品的权益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合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拍卖行为工作;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5)商标广告监管科。拟定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商标管理,指导商标注册和代理工作,负责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的推荐和保护工作,促进本行政区域内驰名商标的发展;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组织监测各类媒体广告发布情况;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清理整治网上非法涉性广告和低俗不良广告,开展治理广播、电视、报刊广告中低俗不良内容工作;查处商标侵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6)财务审计科。拟订和实施系统财务制度和办法;编报系统财务预决算;负责系统财务、票据、资产、装备、政府采购等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7)机关党办。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承担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指导系统党建工作;负责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8)工商工会 。负责全市工商系统工会工作。
(9)监察室 。监督检查系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决定、命令的情况;对系统各级党组织及其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实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的监督。
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负责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监督检查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研究、制定系统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综合治理的有效措施;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和行政纪律的案件。
(10)离退休干部科。负责全市工商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
直属机构
登记注册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公平交易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经济检查大队、督察队。
(1)登记注册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按权限拟订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登记注册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登记注册管理工作;负责查处取缔无照经营、配合文化等部门实施国产动漫振兴工作;依法对本行政区域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实施监督管理;调查研究个体、私营企业经济发展情况;承担规定范围内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经营单位的登记注册工作;承担本行政区域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信息库的建立、维护和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指导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的工作。
(2)公平交易分局:按权限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工作;负责“两打一反”(打击不正当竞争、打击非法传销及直销监管、反垄断)、市场秩序优化行动综合协调、系统执法办案综合指导协调工作,按权限组织、指导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及其他经济违法活动的查处工作;负责“扫黄打非”、查禁不良出版物、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
(3)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加挂“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牌子):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流通领域粮食制品(米、面粉等)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损害消费者权益案件,指导社会组织消费维权工作;制订汉川市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消费者申投诉举报的分办、督办;负责消费者申投诉数据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拟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会同有关部门对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案件进行查处。
(4)经济检查大队:负责本系统经济检查业务指导,依法承办上级工商部门和汉川市政府交办的重大经济案件、辖区登记注册企业违法案件、依法应由汉川市工商局管辖的经济案件,负责系统经济案件的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5)督察队:负责汉川市工商系统行政执法督察、政务督察工作;负责绩效考评和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负责基层建设、队伍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工作(不含干部出国、境培训);负责系统评先表彰和组织干部上党校培训工作;负责会同财务审计股、信息中心编制基层硬件设施、执法装备项目建设规划,并对规划和经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
局属社团事业单位
(1)信息中心 。负责全市工商系统微机管理与维护;负责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负责系统文书档案管理与维护;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机关办公秩序、安全保卫、环境卫生、食堂、车辆、物业、通讯等后勤服务的管理;负责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接待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 。
(4)市消费者委员会 。
(5)市工商行政管理学会。
局属其他单位
(1)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秘书处
负责市个私协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协会本级的“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发展”,指导基层分会开展“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发展”。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
负责市消费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12315消费者申投诉举报服务中心工作;宣传党和国家的经济与消费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引导消费者正确合理地消费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提高企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识,重视社会效益;传播商品和服务信息,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搜集调查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评价建议,反馈给企业,促进企业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协助有关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计量、安全、卫生等进行检查和监督;接受消费者投诉,并进行调查调解,转交有关部门处理,支持消费者对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组织的有关职能;承办市工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3)市工商学会秘书处
负责组织指导全局调研并承担综合性调研工作;承办市工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派出机构
(1)汉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南工商所。依法负责仙女山街道办事处涵闸河以南区域、刁汊湖农场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2)汉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北工商所。依法负责仙女山街道办事处涵闸河以北区域、刁东农场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3)汉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马口工商所。依法负责马口镇、南河乡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4)汉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工商所。依法负责开发区(新河镇)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5)汉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水工商所。依法负责分水镇、里潭乡、三星垸农场、华严农场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6)汉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脉旺工商所。依法负责脉旺镇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7)汉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河工商所。依法负责田二河镇、回龙镇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8)汉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堰工商所。依法负责新堰镇、垌冢镇、韩集乡、中洲农场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9)汉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刘格工商所。依法负责刘家隔镇、麻河镇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10)汉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沉湖工商所。依法负责沉湖镇(沉湖基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11)汉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江工商所。依法负责西江乡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12)汉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杨林工商所。依法负责杨林沟镇、湾潭乡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13)汉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隍工商所。依法负责城隍镇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14)汉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庙头工商所。依法负责庙头镇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15)汉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马鞍工商所。依法负责马鞍乡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人员概括
现有人员479人,其中在编在岗人员332人,离岗退养人员7人,退休(职)人员140人。具体为:公务员311人、工勤人员10人、事业编制人员11人、离岗退养人员7人、退休人员126人、退职人员14人。
历年荣誉
荣获各级表彰和荣誉
参考资料
局属单位.汉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12 10:18
目录
概述
详情
参考资料